郭爽,一名有着明媚笑容的80后女法官,2011年考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来,在人民法官这个平凡而神圣的岗位上一心为民,默默奉献,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审判业绩,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赞誉,近几年来,她两次荣记三等功, 2016年被评为抚顺市法院系统“十大调解能手”,日前,被市妇联授予“抚顺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为民司法,公正办案 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是郭爽审理案件的信条。2016年,郭爽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9件,位列全院民事部类第一名。她审理的案件,无论案件标的大小,都能做到细致严谨,辨法析理,无瑕疵,无差错,并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审理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洲支行诉凌源市河坎子乡胜利金矿等六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时,案件标的额达5000余万元,案件当事人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如果简单下判,不仅不能实现申请人全部债权,也会毁掉这些企业。为了妥善化解矛盾,实现办案最佳效果,郭爽不辞辛苦,经过多次调解,最后使得各被告同意承担还款及担保责任,原告也承诺延后还款期限。案件的调解给企业恢复发展提供了机会,避免了简单裁判一个案件,判黄一个企业,影响多人就业的负面后果,较好地实现了依法裁判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
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化解再审疑难案件
郭爽所在的合议庭,经常要审理疑难复杂的再审案件,面对难啃的硬骨头,郭爽不畏困难,勇挑重担,仔细阅卷,认真摘记,反复研究,直至公正判决。2016年,郭爽受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当事人的矛盾相当激烈,由于时间较长,进入再审程序后其中一个被申请人已经下落不明,郭爽一边通过各种途径寻找该被申请人,一边利用和申请人接触的机会沟通交流,做其思想工作,当事人被承办人认真负责的态度打动,矛盾得以缓和。郭爽又积极寻求解决纠纷的方法,多次和案件执行法官沟通,最终申请人依法通过执行程序保障其利益,并自愿撤回申请。当事人对郭爽认真负责的态度给予高度评价。
用心调解,服务大局,保障群众利益实现
郭爽办案从不单纯“就案办案”,而是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审判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程序的始终,做到以情感化,以理服人,以法律人。多年来,案件调撤率一直名列前茅。
抚顺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抚顺市投资设立乐都汇商场,王某承租商场第四层用于经营美食广场,租赁期间双方曾发生纠纷提起诉讼,诉讼终结后因矛盾积累再次发生争议。该公司向本院起诉王某给付租金、违约金等共计150余万元。王某则反诉公司赔偿损失、返还保证金等近230万元。当事人争议很大,调解困难重重,合议庭开庭后,从经济利益和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没有一判了之。承办人郭爽多次与双方沟通,辩法析理,言明利弊,促使当事人从法律、经济利益、社会效果等各个角度考虑,最终均放弃诉讼请求,心平气和地解除合同,并将场地交接等问题一并解决。王某搬离租赁场所后,大量消费者在王某的美食广场办理的就餐卡余额未返还,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这个问题已经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但郭爽在审判长的支持下,多方协调,促成该公司提供场地和人员协助王某办理退费事宜。本案调解后不仅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也为涉案群众挽回了不小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