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区委关于“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五一节前夕,新抚区法院执行局针对长期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集中开展名为“春雷行动”的专项执行工作,打响“春雷”第一枪。
在“春雷行动”中,执行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详细的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门行动小组,由执行局全体干警和法警队部分法警共同组成,配置4辆警车和执法装备。
4月24日下午,行动小组来到被执行人抚顺某某电气制造有限公司,约见其负责人季某某。该案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本具备履行能力,但却故意拖延,躲避法院依法执行。执行法官到达该公司后,发现季某某不在单位,随即联系另外一名公司负责人,向其依法下达执行通知书并对其释法明理。在“春雷行动”的威慑之下,该负责人态度良好,表示愿意依法履行义务,并当场做出一份承诺书交与执行法官,承诺在5月31日之前将所欠款项全部偿还完毕。趁热打铁,执行法官又来到抚顺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该单位负责人长期不配合、不沟通、不露面,此次依然故意躲避执行法官。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对其财务室进行依法搜查,查询到公司及法人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并将相关财务用品予以查封。4月25日上午,行动小组来到位于新抚区千金乡某某村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家中,通过走访得知王某某当天在家,但待执行法官来到王某某家中时,王某某却故意躲避,不知所踪,经过执行法官的寻找,在卧室角落将其找到。王某某因鸡蛋销售许可转让费拖欠申请人2.5万元长达6年之久。执行法官通过多方了解,得知王某某并不是没有偿还能力而是认为欠款数额不高,法院不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因此故意拒不履行偿还义务。王某某面对执行法官态度依旧恶劣,“老赖”本色暴漏无疑。执行法官当即对其依法拘留。当天下午,王某某女儿将本金加利息3.5万元送至申请人,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为期一周的“春雷行动”中,新抚区法院执行局共执行案件24起,走访人家23户,行程千余公里,依法拘留9人,全部执行完毕案件6起,达成和解协议和分期履行案件15起,解决了部分信访案和骨头案,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
目前,新抚区法院的“春雷行动”仍在持续深入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