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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法院设立两个旅游巡回法庭
作者:新宾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7-05-18 16:06:1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旅游矛盾纠纷,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简称新宾法院)分别在永陵法庭、南杂木法庭设立了两个旅游巡回法庭。

  5月10日,旅游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新宾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助力新宾建设规范化、法制化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采取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随着新宾满族自治县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旅游纠纷也呈现上升趋势,县旅游局和人民法院受理的旅游投诉、旅游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多,这些纠纷的出现不仅影响到新宾满族自治县旅游业的整体形象,同时也会带来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既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延伸司法服务的体现,也是人民法院主动履职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

  新宾满族自治县重点旅游景点赫图阿拉城、清永陵位于永陵镇,猴石森林公园位于木奇镇。将旅游巡回法庭设在永陵法庭和南杂木法庭,充分考虑了两个法庭具有的独特区位优势。旅游巡回法庭成立后,将针对游客在景区内的旅游服务合同、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等纠纷,建立“电话接访、诉前联调、巡回审判”等一站式便民服务机制,通过定期、定点、定人的方式,即在重大节假日定期、在主要景区定点、确定专门法官,根据游客电话诉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当场立案、当场审理、当场调解、当场执行,力求及时、高效化解矛盾。在法庭内为旅游纠纷类案件开设“绿色通道”,积极运用小额诉讼等程序规定,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同时,旅游巡回法庭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坚持“能调则调、以调助判、方法多样、自愿为本”的原则和理念,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多元调解疏导化解纠纷,在旅游纠纷处理方面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为主,审判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把好法律关。对旅游部门已经协调好的纠纷,与旅游巡回法庭进行“诉调对接”,以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书的形式固定下来,保证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强制执行力。对于旅游部门无法调解解决的旅游纠纷、重大损害赔偿纠纷,则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旅游巡回法庭的成立,为化解旅游服务纠纷开辟了一条便捷的司法通道,为景区建立和完善经营管理制度,为维护新宾满族自治县旅游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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