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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法院召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会议
作者:新抚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7-06-28 16:50:09 打印 字号: | |
  作为全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联系点,根据上级法院安排,6月9日,新抚区人民法院召开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会。新抚区各政法单位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分管领导应邀参加了会议。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宪琪到会并讲话,区法院院长于海波作了总结发言。

  与会的各政法单位首先就《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刑事案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讨论,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改革意见和相互协同配合作了表态发言。王宪琪专委在讲话中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我们首先要突破传统理念、创新机制,以审判为中心就是要求我们将所有涉及案件的相关证据都要拿到法庭上来说,要求证人、鉴定人出庭,在庭审中查清案件事实,保证在庭审中解决问题。这是刑事诉讼制度的全面创新,需要公、检、法、司各单位的积极沟通配合。希望新抚区各政法单位协同配合,支持新抚法院的联系点工作,引领带动全市法院的改革顺利推进。

  下一步,新抚区法院将以改革意见为指导,落实好上级法院会议精神和改革要求,在上级法院指导和区直政法单位支持配合下,开好各类观摩庭,充分发挥好联系点的示范作用,为抚顺地区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累经验并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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