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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庭启动抚顺市两级法院“淘宝”网络拍卖第一案
作者:市法院执行一庭  发布时间:2017-06-29 13:38:11 打印 字号: | |
  2017年6月19日,我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姜东法官通过淘宝网拍卖标的物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朗日街1-1号万科金域蓝湾1-26-1号、1-26-2号住宅及沈阳市铁西区虹桥路25号2-6-2号房屋三处,起拍总价值为4,194,872.00元,拍卖时间定为2017年7月24日上午10时。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抚顺市两级法院网络拍卖第一案,该拍卖程序的启动,标志着抚顺市两级法院正式迎来“网拍”模式。

  拍卖作为行之有效的实现债权的手段,一直是执行程序中的“重头戏”,但是传统的拍卖方式周期长、受众面底、成交佣金高的特点是导致成交量不高的原因。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网络拍卖办法,新办法采用大家非常熟悉的淘宝网、京东等网络平台,具有受众面广、成交率高、拍卖成交零佣金、程序简化、1人报名即可拍卖等特点,对于实现债权具有积极的作用。

  新规定出台后,执行一庭立即着手研究新办法。但是限于办案系统需要统一升级、网拍要求的一些网络、硬件还不完备,导致一些拍卖案件迟迟不能“上网”。对此,姜东法官一方面与办案系统所属华宇公司积极联系,研讨关于执行办案系统中网拍的权限设置问题,另一方面克服硬件困难,在没有设备,办案电脑没有外网、没有高速彩色扫描仪的情况下,用老式扫描仪、手机加上办公电脑和网络阅览室的电脑相结合展开工作,那几天常常看到姜东抱着笨重的扫描仪往返与有网络电脑和无网络电脑之间。同事们戏称:“姜东现在是移动办公”,就是用这些设备,姜东完成了评估报告、现场图片、标的物网上展示等一系列原本是拍卖公司专业人员用专业设备完成的工作。为了力求完美,案件上线前,姜东又反复修改了拍卖公告,并在执行一庭微信工作群中征求意见,大家积极参与、献言献策,一直到晚上十点才最终定稿。案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上线后,仅一个小时,关注人数就达到了286人次,其中有4人设置了拍卖提醒。姜东就是用着“小米加步枪”的装备,打响了一场“网络战争”。

  今年年初以来,抚顺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代号“春雷行动”的执行专项活动。针对执行案件中遇到的问题,我院执行一庭的法官群策群力,想方设法运用一切执行手段,对所有的案件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执行,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吴廷飞院长提出的三年任务力争两年完成的庄严承诺。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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