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通过,对执行局的司法改革。该改革以“实行审执分离、完善运行机制、加强警务保障”为重点,以“优化执行资源配置、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推进解决执行难”为目标,坚持“法官主导、分工协作,统筹管理、集约高效,权责明晰、权责统一,节点监控、成员监督”的原则,制定了执行团队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以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实施办案团队工作模式。今日,已正式运行新的执行模式。
一、执行团队设置
我院立足执行工作实际,根据人员状况、案件数量等客观情况,组建“2+N+N+N”执行办案团队,即由2名员额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组成,其中一名员额法官为团队负责人,另一名员额法官在管理工作中协助团队负责人开展工作。
二、执行分案管理
执行分案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制度。使两个工作团队工作案件数量平衡,被执行人相同的案件或者执行标的物同一的案件一般调整为同一团队办理。
三、成立执行指挥综合办公室
执行指挥综合办公室负责综合管理,整体协调。执行立案审查、执行异议审查、司法查询、评估、网络拍卖、纳入和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线索举报电话接听等事务性工作,交由执行指挥综合办公室办理。我院新型团队化建设的正式落实,是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有力举措,从执行工作目标、基本原则、运行机制团队设置、事项程序、保障机制等予以详细规定,权责清晰,避免了“一人包办”的办案模式,合理有效地发挥了法官的作用,为执行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有效解决了“消极执行、不执行、乱执行”等问题,更促进了执行廉政队伍的建设,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探索新思维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