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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法院“夏日风暴”专项活动取得丰硕成果
作者:新宾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7-09-18 14:04:46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大决策,推动新宾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执行工作的新局面,继“春雷行动”取得丰硕成果后,新宾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警再接再厉深入开展了“夏日风暴”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从6月1日开始,历时3个月。通过加强领导、强力攻坚、强化宣传,促成了大批难案、积案的执行。

  自“夏日风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每一位参战干警都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执行活动中去。为了进一步落实专项执行活动的安排部署,更加明确地锁定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各执行小组对手头“执行难”的案件做了充分的摸排准备,制定了详细的计划部署,出击迅速,措施果断,执法刚柔并济,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们打出多记重拳。

  被执行人王某与刘某为夫妻关系,二人为了帮助被执行人徐某,而为徐某与樊某的经济往来签订了担保合同,被法院判决连带承担十万元欠款及相关费用。对此判决二人想不通,因而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到了执行阶段,二人依然态度强硬,对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置之不理。执行干警先后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但没有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与二人电话沟通,王某和刘某仍拒不履行义务,并语言威胁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将此情况向领导汇报,执行局局长王德银、副局长刘景文对此案非常重视,详细了解了案情。考虑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都在同一个小镇居住,为避免案结事不了,产生其他的矛盾纠纷,两位局长决定到当事人家进行调解。8月29日上午,王局长和刘副局长带领干警来到王某家中,一方面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起到震慑作用;一方面又耐心地做了二人的思想工作,向二人普法讲法,向其讲明签署了保证合同就意味着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不懂法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见二人态度略有缓和,王局长决定立刻找来申请人,让双方见面谈,并从乡情的角度劝说,努力使双方和解。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调解下,申请人与王某、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场交付案款,执结了此案。这起案件的执结只是新宾法院“夏日风暴”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

  “夏日风暴”专项活动期间,新宾法院共发起网络查询200多次,网上冻结帐户60多个,柜面冻结账户35个,查询房产信息90余条,查封房产16套,查询车辆信息200多条,查封车辆23辆,上门直接谈话被执行人90多个,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4人,司法拘留莽某等6人,执结和部分执结案件98件, 执行标的近340.95万元,收到锦旗表扬信6次。

  新宾法院执行局的领导和全体干警正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合力攻坚,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努力保障民生民利,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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