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一大早,申请执行人张某专程到市法院,送来一面锦旗,感谢市法院执行二庭执行员国洪峰秉公执法,高效办案,通过调解,圆满解决了他历时八年的难案,为此,他盛赞法院和法官“为民两袖清风、执法一身正气”。
张某申请执行石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以(2008)抚中民一初字第5号法律文书,判决原被告解除合伙协议,被告石某返还张某投资款513794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石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某于2009年9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本院将石某的60吨废钢予以查封并让案外人李某进行保管,但是李某在保管期间未尽到保管责任致60吨废钢丢失,法院责成李某承担60吨废钢的保管责任,但是当时李某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而且被执行人石某除了查封的财产也没有其他财产。申请执行人张某看到自己的债权无法实现,情绪非常激动,虽然法院多次做工作但是张某还是经常越级、进京上访。对此,市法院领导十分重视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千方百计做被李某工作,敦促其履行赔偿义务,通过多次走访调查,发现李某有两处房产并予以查封。
申请执行人张某于2017年2月26日恢复对该案的执行,要求李某承担60吨废钢的保管赔偿责任,并要求对李某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承办法官国洪峰接手该案后,感觉压力挺大,作为刚进执行二庭工作不到两年的新同志,害怕自己办不好此案,引起当事人继续上访。但经过庭领导的鼓励,承办人知难而上,认为只要在办案过程中使每位当事人在案件中得到公平正义,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案件就一定能圆满处理。国洪峰认真阅卷,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多次给石某打电话、发短信、敦促其履行义务,并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行人石某的账户,最终没有什么收获。但承办人始终没有放弃,通过向公安局、社保局、石某单位的同事调查了解,最终与石某的女儿石某某取得联系,通过石某某了解到现在石某患有严重心梗在家养病,不能配合法院工作,为了使该案顺利进行,承办人通过给石某某多次做思想工作和讲解法律知识,石某某最终同意作为石某的代理人配合法院处理此案。
为了确定废钢的价值,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承办人通过走访废钢企业、咨询专业人士、通过网络查询废钢的价值,又给三方当事人多次做调解工作,促使三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确定每吨废钢的价值2500元,60吨废钢共计15万元,由李某支付给张某。针对申请人张某和石某的剩余债权,承办人趁热打铁,又多次给张某和石某某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对剩余欠款也达成了和解协议,一个案子两个和解,该案最终圆满解决。三方当事人对年轻执行员国洪峰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