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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作者:市法院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7-12-05 09:12:43 打印 字号: | |
  • 抚顺中院全体员额法官与最高法院同步向宪法宣誓
  • 抚顺中院政治部主任孙杰代表抚顺中院与沈阳工学院合作共建签约
  • 签约仪式后的会谈
  • 民事第六合议庭审判长王铁刚为沈阳工学院师生上课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暨十九大召开后的第一个宪法宣传日,为贯彻新时代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营造学习宪法、崇尚宪法、弘扬法治的浓厚氛围,全市法院与最高法院同步,视频连线集中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宪法宣誓活动。在全国法官干警的见证下,市法院64名员额法官面向宪法庄严宣誓。

  上午9时,64名员额法官身着法服,胸佩法徽,精神抖擞,肃然站立。在最高法院领誓人领誓下,面向“宪法”,齐声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宣誓活动结束后,参会法官纷纷表示,“面向国旗和宪法宣誓,更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和精神,也更加明白法官的使命和责任。在铿锵有力的誓言中,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想信念已内化于心,我们将以此为鞭策,为依法治国贡献一份力量”。

  当日下午,市法院与沈阳工学院举行了共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签约仪式,沈阳工学院聘请了刑事第四合议庭审判长邱忠翠和民事第六合议庭审判长王铁刚两名优秀法官为客座教授和大学生法治指导教师,并当场颁发了聘书。

  签约仪式后,市法院政治部主任孙杰对签约成功表示祝贺并就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了讲话。他强调青少年法治教育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话题,青少年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把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他指出市法院将形成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承担起向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的社会责任,关注危害青少年特别是大学生群体不稳定因素。加强法院、学校合作,共建法制教育基地,加大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的力度与强度,促进双方合作共建的水平不断深化。

  随后,王铁刚法官以“学民法、守规矩、做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优秀大学生”为题,为沈阳工学院900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王铁刚法官结合学校的法治教育需求和学生现状,向青年学生传输法治理念,有针对性地讲解大学中易发多发的校园借贷、大学生婚恋、大学生兼职就业等热点问题,引导和帮助师生掌握基础法律知识,增强师生们的法治观念和校园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让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崇尚法律、敬畏法律,有效促进平安校园建设。授课结束后,师生反响非常好,纷纷表示很受教育,活动很有意义,希望市法院以后多举办此类活动。

  当日市法院还组织了辖区内各县区法院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内容包括与最高法院同步宣誓,邀请应届毕业生走进法院,参观法院、法庭,旁听庭审,安排进乡入村的巡回审判,邀请社会群众举办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组织业务骨干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普法宣传,在主要街道悬挂展板、标语等宣传品,设置接待咨询台,组织法官为老百姓答疑解惑。各县区法院还通过法院官方网站,集中宣传,弘扬依法治国主旋律。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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