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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花区法院紧敲廉政建设警示钟 开展集体约谈及签订承诺书活动
作者:望花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8-03-08 11:21: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来,望花区法院紧锣密鼓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先后召开了院长与中层干部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和队伍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紧接着,全院员额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

  2月28日上午,望花区法院在四楼会议室召集全院中层以上干部,举行了廉政建设集体谈心谈话活动。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健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与要求,通过列举近年来查处的市领导干部及身边干警违法犯罪的具体案例,提醒大家谨记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做到政治上敏锐清醒、态度上旗帜鲜明,在确保自身清廉的同时,扎实履行好对身边人监督教育管理职责,慎用手中的司法权利,对各种违纪风险必须行有所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氛围,锻造一支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3月2日上午,该院又召开了队伍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失守的防线》,高健院长与其他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会后,院班子成员又与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普通干警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全院员额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84人做出如下承诺:

  1、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2、不接受、参加与案件有关的宴请和礼物馈赠。3、不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有违或影响公正履职的交往。4、不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案件关联人。5、不过问、干预他人办理案件及充当诉讼掮客。6、不为案件当事人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提供有偿法律服务。7、不个人私存、使用、擅自处置涉案款物。8、不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或在非工作场所谈论案件情况。9、不出入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符的公共娱乐场所、私人会馆等。10、不在微信、微博或其他媒体以及不当场所发表、传播有损法院和法官形象的言论。11、不从事有损法院和法官形象的行为。对以上承诺,望花区法院全体干警将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及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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