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车辆、财产的及时、有效控制,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等拒不履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破解执行难问题,辽宁省高院于4月10日发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公告》,抚顺市两级法院按照公告要求,立即启用“执行110”工作机制,即执行线索举报热线及执行指挥中心快速反应机制。。
“执行110”队伍由全体执行法官(执行员)和54名法官助理组成,畅通举报渠道,突出执行工作及时性和强制性。
如何举报线索?
为做到快速反应和有效应对,抚顺市两级法院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立了执行110值班室,由一名带班领导、一名值班法官和一名司法辅警共同当值,接收被执行人财产及下落线索举报。
如果您有执行线索提供,您可以:
1、拨打12368。外地拨打请加区号024。
2、接通后,
按“1”键,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按“2”键,新抚区人民法院
按“3”键,东洲区人民法院
按“4”键,望花区人民法院
按“5”键,顺城区人民法院
按“6”键,抚顺县人民法院
按“7”键,新宾县人民法院
按“8”键,清原县人民法院
按“0”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3、将您的线索提供给我们的工作人员,他们会帮您认真记录。您提供被执行案件财产或被执行人下落的线索越具体,越方便我们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4、我们会将您提供的信息在第一时间转达给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采取行动。
5、我们会依法对相关线索和提供线索的当事人予以保密。
为保证“执行110”的规范化运行,我院下发了《关于加强12368值班法官工作职能的通知》,明确了“执行110”机制的设立目的、职能定位、人员配置、值班要求等具体工作流程,同时对执行线序的移转,执行部门快速反应提出了要求。
抚顺市两级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出台的三个执行司法解释,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开展“清盘行动”并纳入全省法院“暴风战役”,逐案核查,逐案攻坚,落实责任,全力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