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战略思想和省市委关于扶贫工作的部署,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审判资源优势等一系列重要举措,助推帮扶村脱贫。2018年4月,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授予“抚顺市2017年度驻村扶贫优秀市级单位”荣誉称号,这是2015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扶贫单位。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实现精准发力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做好扶贫攻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2014年11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新宾满族自治县响水河子乡东腰堡村结成帮扶对子,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派了3名同志组成驻村工作队。进驻以来工作队紧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主动团结在村两委班子周围,先后走访300余户村民,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十余次,针对驻点村经济基础薄弱,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村民之间贫困差距大,因疾病、子女就学导致贫困发生率较高的现象,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驻村帮扶三年规划》和《驻村帮扶计划》,确保了驻村帮扶工作取得成效。
狠抓基层组织建设 打造过硬党员队伍
“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三年来,扶贫工作队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以其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工作。建立健全组织制度,严格组织生活,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队长亲自登台上党课,讲党史,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的系列活动。为民全程代理服务、党员干部轮流值班、党员设岗定责等工作制度落实到位。提出“精准脱贫,支部责无旁贷,党员义不容辞”的口号,号召全体党员在自身发展致富的同时,不忘宗旨,对贫困户进行力所能及的帮扶和救助。支部现有的38名党员分别以资金救助、捐款捐物、义务帮扶等不同形式对贫困户进行了帮扶,截止目前捐助资金3万余元,义务帮工300余个,出动机械近百台(次)。在年度双述双评活动中,支部及全体党员均在良好以上,驻点村被县委评为党建示范村。
牢记扶贫攻坚使命 扶贫慰问暖民心
“感谢党中央带来的幸福生活,感谢法院的关心……”这是在2017年市法院领导深入帮扶村走访时,一位91岁高龄的低保户老党员感激地说道。市法院高度重视帮扶工作,院长吴廷飞先后6次深入帮扶村就加强“两委”班子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研究脱贫致富办法。
组织党员干部与每个贫困户逐一结成帮扶对子,建立帮扶档案,定期走访慰问,共谋脱贫办法,目前市法院已向贫困户捐助慰问金4万余元。为加强基层组织阵地和文化阵地建设,市法院先后出资7万元,为驻点村购置了办公文体用品,加大了改造村内巷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便于村民生产和运输,市法院投资5万元,对驻点村内周边的17处田间作业路进行了维修改造。为给全村的妇女儿童创造良好学习活动环境,市法院主动协调省市妇联,投资17万元,修建了妇女儿童之家。为扩大人参加工生产,市法院主要领导与市县金融机构领导到村内实地考察办公,为加工户和养殖户增加贷款数额和降低贷款利率。两年内共为全村协调贷款5400余万元。目前所有农户年收入明显增加,贫困发生率逐渐减少。为方便村民出行,市法院又投资5万元,为村民修建了一座“民心桥”,解决了村民出行难题。此外,市法院还与电业部门、水务部门协调,解决了村民用电不足的问题,修建了永久水渠,保证水田灌溉用水。
驻村工作队还主动与县、乡党委政府沟通,将驻点村纳入到“美丽乡村”建设单位。还与农电、水利等部门协调,对村内自来水和电力设备进行改造,帮助村民改善民生环境,驻点村现在已经真正变成了美丽乡村。截止目前,已有54户贫困户达到脱贫标准,实现了脱贫摘帽。
发挥审判资源优势 构建和谐美丽新农村
为了加强法治抚顺建设,促进和谐农村建设,三年来,市法院有关同志及相关法律专家,发挥自身优势,先后为村民提供20余次法律服务,定期坚持送法下乡活动,为村民答疑解惑,指导村民妥善处理邻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务纠纷等法律关系。尤其是2015年成功地化解了一起积压多年的丁某等230户村民告村委会林地买卖合同纠上访纷案。
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队带领两委班子成员,逐户宣传垃圾分类减量的重要意义,分送垃圾桶,教育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为凝聚民心,组织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文明健康向上文体活动,秧歌、广场舞、球类比赛、小型运动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在全村已成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