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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执行案例:转变方向破僵局,案件执结暖人心
作者:顺城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8-05-01 13:06:40 打印 字号: | |
  2018年的辽东初春,寒气袭人,沈阳市九位古稀老人的心里却暖意融融,他们像迎接亲人那样高兴,在大饭店订了一桌大餐,准备答谢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执行长李亮浩一行干警。当李法官逐一办完案款交接手续后,九位老人百般挽留聚餐,被李法官婉言谢绝。不料一位老人跪下说:“我给你们磕头了,谢谢人民好法官!”李法官急忙扶起,一声再见返回抚顺。

  2006年,因沈阳某实业有限公司拖欠九位老人数百万元未还一事,经人介绍九位老人来到抚顺市某律师事务所,委托追回欠款。刘某表示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签订了委托手续,交付近九万元代理费。不知何故,八年过去了杳无音信,几经催办不见结果。

  2015年,九位老人将该律师事务所告上法庭,诉求律师事务所返还代理费。一审判决解除该案委托合同,被告返还原告65%代理费。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无奈,九位老人四处上访,寻求法律援助。2016年2月,被告依然未能履行生效判决,九位老人向顺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进程中,该院执行局将此案列入基本解决执行难重点案件,责成执行长李亮浩办理。他经过反复阅卷和调查,研判此案执行难的症结所在。该律师事务所原主任声称已经退休,应由现任主任负责处理此事。现任主任却说工作交接时与原主任有约定,过去债务由原主任处理,形成了认识有过错却互相推诿的僵局。为破解此案,李亮浩查阅了有关法律法规,转变了执行方向,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同时,将该律师事务所上了失信名单,并在中院大屏幕连续播放。至此,律师事务所迫于舆论压力,特别是法定代表人心知肚明拒执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一次性返还款代理费九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答谢未遂心愿。2018年4月16日,九位老人又专程来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送锦旗,点赞“阳光下的人民法院”和“敢担当的人民法官”。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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