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执行局的刘法官了,这些日子耐心给我们做工作,和我们以心换心,今天我们双方能达成和解多亏了你的真心帮助。”申请人刘某、被执行人李某都紧紧地握着副局长刘景文的手,感谢之情溢于言表。近日,新宾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化解了案中案,双方都非常满意,让当事人在初春季节里感受到更多的暖意。
2017年4月27日,申请人刘某丈夫丁某酒后驾驶摩托车与被执行人李某刚从4S店新提的轿车相撞,事故造成丁某死亡。经交警部门鉴定,丁某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双方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赔偿丁某家属154021.63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履行,丁某家属刘某等人申请了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依申请保全了李某肇事车辆,并冻结了李某名下3000余元存款。但是刘局长通过约谈发现,当事人双方都有非常大的怨气,矛盾不易调和。
一方面,申请人刘某及家属认为,亲人因世故失去了生命,赔偿金不足以弥补伤害;另一方面,被执行人李某更感觉委屈:自己没喝酒、没违章,是丁某酒后驾驶摩托撞上了自己,刚提的车没上保险,反而因为别人的主要过错要赔偿十多万元。不但不想履行生效判决,还想向对方家属索要车辆修理费用,双方火药味十足,案件非常棘手,双方当事人均不好沟通。
执行法官经过考量,认为强制执行不利于工作的开展,且强制对肇事车辆进行评估拍卖还会引起车损的索赔案,浪费司法资源。被执行人李某家住吉林省通化市,半个月内执行法官多次赶往通化约谈李某,李某从最开始的抵触避而不见,到后来的感动同意商谈。执行法官抓住时机,向李某讲述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也以长者的身份跟李某谈心,告诫其金钱可以慢慢再挣,不要把大好的青春浪费在无谓的呕气和纠缠中。且案件所拖时间越长,车辆贬值越大,何苦弄得双方两败俱伤。经过多次劝导,最终李某被执行法官谆谆劝导打动,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就此案达成和解,李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12.5万元并放弃申请对方赔偿修车款,申请人也通过刘法官前期的工作化解了心结,双方握手言和。
执行工作不仅需要侠骨,更需要柔情,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更容易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更有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通过真情铸箭,融化坚冰,解决矛盾,既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又可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实现了工作中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