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打赢执行难之战,确保申请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新抚区法院依申请人的申请,结合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被执行人实现不良资产重组,重新转贷盘活,促进双方当事人取得双赢。
申请人某银行于2017年10月11日向新抚区法院申请执行,请求执行回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郭某欠银行钱款1095.3636万元本金及利息。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除抵押物该公司厂房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一庭庭长刘莉带领执行员先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厂房所在地大石桥市,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了解其具体的还款计划。郭某称,自己除抵押物厂房外,却无其他财产,同意将此厂房评估拍卖,所得钱款以偿还债务。法官参观厂房后发现,厂房内机器设备齐全,均可正常运转,如评估拍卖,利益无法实现最大化。遂做申请人工作,与申请人一同帮助被执行人寻找合适买家,使厂房能够继续运转下去。
经过3个月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买家,该买方将被执行人欠银行的全部本金及利息还清后,还在该银行重新办理了抵押贷款。至此,本案全部结案,抵押财产也得到了最大空间的利用,既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赢得了三方当事人的满意及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