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邀请5 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塔峪镇前二道村,现场见证、监督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两处违建房屋被强行拆除,村民额某某被堵死5年的回家路终于畅通。
额某某住望花区塔峪镇前二道村,2013年3月,邻居江某某在其房屋东侧建造一处仓房,挡住自然形成了村道。5月,邻居朱某某也随即建了一处仓房,并拉上铁丝网将村道圈为已用。两处仓房紧挨着,道路完全堵死,造成额某某全家无法正常通行。额某某多次找到塔峪镇前二道村村委会、塔峪镇司法所、塔峪镇政府调解,双方纠纷一直未能解决。2014年诉至望花区法院,经望花区法院及抚顺市中级法院审理2017年1月判决生效,判令江某某、朱某某各自拆除所建仓房。事后,江某某、朱某某对法院生效判决一直未予理会。2017年6月,额某某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江某某、朱某某明确表示不能按法院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拆房,而且朱某某让其年迈且患有精神残疾的岳父母住在仓房内阻拦法院工作,案件执行陷入僵局,额某某情绪一直不稳定,曾在法院留宿,并扬言到北京上访。望花区法院决定强制拆除两处违法建筑。
为顺利执结此案,望花区法院进行了精心准备与部署,制订了执行工作预案,成立了现场外围警戒组、现场警戒组、宣传教育组、执行实施组、后勤保障应急组、执行监督组等,外围警戒负责组所拆除仓房四周的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执行现场,现场警戒组负责现场被执行人及其他阻挠执行人员的控制、强行带离,宣传教育组负责现场对被执行人及其他阻挠执行人员的说服、教育工作,执行实施组负责现场物品清点、登记及拍照、摄像、记录,并指引钩机进行拆房、清路作业,后勤保障应急组负责车辆、联系钩机、120救护车、准备开锁破门工具、房屋断电、搬运物品等,执行监督组负责联系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到现场见证、监督强制执行,并介绍案情。
2018年5月12日8时30分,望花区法院及司法警察大队全体干警60余人到望花区法院集合,执行局长王永革按各自分工布置完工作后,随即带领全体干警赶赴执行现场。由于准备充分,并有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现场见证执行全过程,附近众多村民仅在拆迁现场警戒线外进行围观,除朱某某的妻子企图阻止执行被强行带离现场外,涉案房间内的物品经执行干警清点搬出后,两处违建仓房拆除过程十分顺利,到中午11时被堵死5年村道终于全部打通。
在场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这次执行行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此次执行行动打出了望花区法院决胜“执行难”的声威和气势,彰显了法院的司法权威。希望望花区法院能继续发扬吃苦、能战斗的工作作风,攻坚克难,再鼓干劲,打赢 “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