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26名讨薪成功的农民工来到抚顺市新抚区法院,对新抚区法院执行干警的工作表达了感谢。
这是一起发生在2015年的案件,申请人何某等26名农民工与辽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口头约定了工资,但那之后,辽宁某建筑公司便没有按时支付过工资,到了当年10月,辽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经无故拖欠26名农民工工资合计约40万元。从此,26名民工走上了讨薪之路,他们首先向抚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委员会裁定辽宁某建筑公司偿还26名农民工工资欠款。但裁定生效后,辽宁某建筑公司拒不履行,26名农民工只好向新抚区法院申请执行。
新抚区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件后,发现案件距今时间较久,农民工普遍家庭困难,均居住在东洲区某乡的农村。便首先从积极安抚申请人情绪入手,帮助26名农民工选出代表跟进办理该案。另一方面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经多方联系,终于找到了该建筑公司的负责人。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目前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该笔拖欠的工资款。新抚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并不放弃,多次接谈该公司负责人,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如果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涉嫌违法,并让其了解了26名农民工家庭困难的现实情况,急需该笔工资维持生活,要求该公司必须克服困难,尽快偿还拖欠的工资。最终通过反复工作。双方于5月9日达成和解协议,5月21日按照协议约定,被执行人辽宁某建筑公司将欠款如期偿还,26名农民工三年的讨薪之路,终于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