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1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分调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明确提出要求在全省法院开展“分调裁”工作。6月1日,市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响应省法院号召,并要求立案一庭迅速开展工作,推进“分调裁”工作在全市两级法院落地落实。
什么是分调裁?
“分调裁”是指通过改革分案机制、建立速裁程序、改进送达和庭审方式、简化审理程序、落实文书改革机制等,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将工作成效体现在审判质量效率双提升、司法资源科学配置、人案矛盾有效缓解以及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上。
为什么要推行“分调裁”?
“分调裁”机制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重要方式“分调裁”机制改革是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有效方式“分调裁”机制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分调裁”机制改革是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保障
抚顺法院落实“分调裁”改革任务在行动
6月4日起,由市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苏青带队,代表市法院连续四天走访辖区内七个基层法院,并与各院主管院长、立案庭长等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确保“分调裁”工作在每一个基层法院都能按时保质保量落实推进。
一是在今年9月30前必须建成人民调解平台,诉前调解工作量在网上必须有所体现;
二是各基层法院必须配备专业水平的程序分流员,明确程序分流员的重要性,由院内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
三是各基层法院成立速裁团队,增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人员配置,同时要根据案件类型特点随时按照法官业务专长调整速裁团队;
四是标的额在1.7万元以下的案件除法定几种情形之外,须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五是借助调解综合治理平台12348充分发挥司法局派驻律师的协调作用,多元化解纠纷;
六是联合法院、司法局、保险协会、道交委等多部门制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将当事人分流到行业调解中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