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案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欠薪者恶意躲避法院的执行,导致农民工打赢了官司,却不能及时拿到血汗钱。清原县法院在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风暴战役”中,对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的欠薪者“零容忍”,利用立案、审判、执行联动机制,无缝衔接,将法律的“利刃”始终悬在“老赖”头上 。
“农民工讨薪案件事再小,也是大事。我们将用足用好法律强制措施,通过立案审判执行联动长效机制,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的胜诉权益。”该院副院长张庆利说。
“谢谢法官为我们要回血汗钱,没想到咱们法院办案效率这么高,这么短的时间就把我们的钱要求回来,太感谢咱们法院和执行法官了!”接到工资款的民工兄弟张某说。
6月8日,清原县法院举行“农民工工资案款集中发放仪式”,为78名农民工兑现了158.967万元的工资款,前来领取执行款的民工兄弟脸上挂满了笑容,为法院送来了 “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此时,距离此案法院立案,仅过去了28天的时间。
2018年5月11日,78名农民工来到清原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将所在单位清原县北三家乡某设备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帮助解决企业长期拖欠工资问题。因涉及农民工工资,清原县法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通过立案、审判、执行多部门协调运作,及时化解该起涉农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权益。
因此案涉及群众较多,事关民生大局与社会稳定,清原县法院充分利用多方面的力量,积极同县政法委、信访局、人社局、北三家乡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从立案开始,清原县法院通过内部立审执联动机制,整合资源,优化配置,调度立案、审判、执行各业务部门协调配合。承办法官多次奔波于双方之间,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并告知其相应的法律规定。5月14日,在清原县法院副院长张庆利的带领下,协同12名法院干警来到北三家乡,找到涉案公司对其场内的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废品、废料及工具进行盘点查封。经三方研究,最终决定将查封物品变卖,所得的价款用来支付78名工人的工资,共计158.967万元,促使该案迅速得到解决。
近日,为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内部分工协作的工作职责,促进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立案、审判、执行、保全程序中的机制衔接等问题作出规定。《意见》规定,各级法院可以根据本院机构设置,明确负责立案、审判、执行衔接工作的部门,制定和细化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的有关制度,并结合本院机构设置的特点,建立和完善本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的长效机制。
据介绍,自今年4月初基本解决执行难“风暴战役”打响以来,清原县法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在法院各部门之间建立立审执联动长效机制,整合资源,优化配置,高效调度立案、审判、执行各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穷尽审执手段的攻坚克难。此次涉农维权案款的集中发放既是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阶段性胜利,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风暴战役”的重要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