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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探索执行工作新模式 开通“司法+保险”直通车
作者:市法院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8-06-23 07:34:33 打印 字号: | |
  为了解决“执行难”,全方位堵截“老赖”,抚顺中院与保险公司跨界合作,在全市创新实施执行悬赏保险合作机制。探索“司法+保险”新模式,发动社会力量,拓宽找人、查物渠道,在全社会形成全面围堵老赖的局面。

  为什么要探索“司法+保险”新模式?近年来,随着法院执行查控手段的不断完善,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标的到位率得到了有效提高,但由于财产形式的多样性以及部分被执行人刻意躲避执行、恶意隐匿财产,加上每年新收执行案又不断增加,大量执行案得不到有效执行。“人难找”、“物难寻”仍旧是是法院执行工作的瓶颈。为此,抚顺中院积极搭建开放性合作平台,与保险公司进行深度合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保险机制引入诉讼保全、悬赏执行、执行救助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保险杠杆效应,助力破解“执行难”。

  什么是“司法+保险”新模式?“司法+保险”新模式是指由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等内容构成的法律服务框架。主要包括:

  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对于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由被告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悬赏保险主要是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悬赏执行制度在现实中存在的申请执行人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悬赏费用,导致悬赏制度落空等问题设置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保险公司为案件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承担赏金赔付的新举措,主要包括提供财产线索和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两块悬赏保障内容。

  执行救助保险。执行救助保险是指在执行案件中,常常有胜诉一方因案件执行不能或执行不到位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形,而法院作为投保人,使用部分救助金为遭受人身伤害并获得胜诉判决的受害人或者其亲属购买保险服务,由保险公司对这类申请执行救助的人员发放救助款。

  “司法+保险”新模式有什么好处?

  诉讼保全责任保险。通过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可以有效降低风险,提高案件保全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悬赏保险丰富了悬赏公告的推送手段,扩大曝光度,降低了申请执行人负担,有利于促进被申请人主动履行和执行和解,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执行救助保险。执行救助保险旨在推动解决涉及民生诉讼案件中的“执行不能”问题,充分发挥保险在解决执行救助方面的机制作用。

  此次合作是抚顺法院从审判执行实际出发,探索不断完善司法保障机制,破解执行难,强化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的一种新尝试,希望通过这些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有效破解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悬赏加保险,这个举措够分量,在全社会的努力下,未来“老赖”的避执空间将会越来越小。所以,“老赖”们,快点把钱还了吧。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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