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要和我女儿断绝关系……”6月25日,年近70岁的刘某来到法院,情绪异常激动,扬言要与女儿解除亲子关系。当日,市法律援助中心选派的胡乃和律师正在值班。胡律师接待了刘某,待刘某冷静后,了解到刘某是某企业退休工人,离异多年,与唯一的亲生女儿多年没有联系,感情一直不好。刘某多年来重病在身,女儿也从未来照顾,刘某心怀怨气,便来到法院,坚决要求法院立即解除与女儿的亲子关系。在认真倾听了刘某的讲述后,胡律师从法律层面认真解答了刘某的问题。听了胡律师的答复,刘某对自己的问题有了重新认识,带着胡律师的建议,刘某非常满意的离开了法院。这只是抚顺中院“12348”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一个缩影。
12348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新举措,实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充分拓宽了便民服务渠道,完善了纠纷解决的方式。法援律师不仅会帮助当事人咨询答疑、配合调解民事纠纷,而且还会不定期的开展法制宣传等活动。让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援助,让请不起律师的弱势群体平等的站在法律面前,让法院和法援实现无缝对接。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法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派驻律师值班,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前来咨询的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制度。
为加强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援助领域的工作衔接,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更好地保障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2018年6月12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建立12348法律援助工作站。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提供多层次、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获得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自12348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以来,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抚顺中院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律师中选派20多名政治可靠、业务娴熟、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每天轮换到立案庭值班。截至目前,共计接待当事人50余位,平均每天接待7人,化解情绪激动的信访当事人9人。援助律师以过硬的业务水平、亲切和蔼的态度、朴实的语言,近距离为群众“问诊把脉”,倾听老百姓心声,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来分析自身问题,这既抚慰了当事人的不良情绪,又将情理融入到法理,让老百姓更好地理解法律、理解法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