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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执行案例:两级法院联动破冰执行难:被执行人于某规避执行司法拘留案
作者:清原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8-08-07 18:42: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被执行人于某躲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抚顺市清原县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拘留期间,被执行人家属积极代为履行义务,申请人对被执行人行为表示谅解,清原县法院提前对于某解除拘留。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崔某、李某、李某与被执行人于某、沈阳某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7)辽0423民初1995号民事判决,被执行人于某赔偿原告崔某、李某、李某人民币188,128.20元,被告沈阳某运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于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周明宇多次给于某及其爱人李艳宏打电话沟通案情,被执行人于某均态度恶劣。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因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特殊性,无法找到被执行人于某住所及肇事车辆,为了能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周明宇法官与申请人李某商定:让其留意于某及肇事车辆的信息,一旦发现于某或者肇事车辆立即与他联系。

  执行过程:查找于某行踪

  2018年7月12日凌晨四点,睡梦中的周明宇被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申请人李某用急切、兴奋的语气说“周法官,我发现于某的车了,你们快来吧!”放下电话,周明宇就立即组织法警及相关人员,由于是凌晨, 5时30分执行人员才全部到位,立即出发直奔沈阳苏家屯,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奔波终于到达李某指定的位置,因为时间紧迫,一行五人在路边买了油条充饥,天公亦不作美,刚刚到达即下起了大雨,周法官一行没有片刻休息,立即用警车将肇事车辆围住,然后在车辆附近逐一询问排查于某住所,三十分钟后终于见到了于某的母亲,于某不和母亲一起居住,同行的干警们都感到很失望,但周明宇并未灰心,他向于某母亲示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于某母亲态度极其恶劣,中伤申请人父亲系碰瓷致死,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周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的向老人讲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会给子女及社会带来的危害性,并向老人宣传最高人民法院“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文件精神,并例举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前的执行形势。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思想疏导工作,老人家同意打电话让于某来当面解决问题。

  执行过程:巧妙拖住于某

  过了半个小时,于某终于出现了,他躲躲闪闪,强硬的告诉申请人,银行卡里就有一千多元钱,没有钱给付赔偿款,随即又躲了起来。其家属更是无视法院判决声称:协商解决就给五万元了事,否则没钱!对此情景,同行的干警都束手无策,有心将于某拘传至清原县法院因同行法警少,农村地势又开阔,根本无法控制于某,如果这次就这样回去以后再想见到于某就难如登天了!僵持中,周明宇灵机一动,对于某的母亲、妻子说:“你们一直说对两级法院判决不服才不愿意履行赔偿义务,为此正在申诉,但是又拿不出来已经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诉材料的证据,你们看这样行不,我们一起去抚顺市中院查一下,你是否已经申诉,高院是否立案如何?如果高院已经对你们的申诉立案,我院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如果没有立案你们再坐下来协商解决?” 对于周明宇的建议,于某母亲和妻子欣然同意,马上打电话让于某过来,由其姐姐开车,于某和他妻子同行,周明宇怕半路上有变故,机智的说我们警车有点挤,我坐你们车吧!

  执行过程:中院接谈于某

  到达抚顺中院已经12点了,已经是休息时间,但是中院执行局殷健副局长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将大家安排在二楼接待室,并亲自帮助查询于某案件申诉的情况,执行局关勇、王兴国也是放弃休息时间为办案提供方便条件,查无结果后,周明宇依法对于某作了询问笔录,在确认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后,对其下发了拘传决定书。周法官用非常手段终于成功的控制了于某,将其带回了清原县法院!

  执行过程:拘留于某终服软

  带着于某到达清原县法院已经下午三点了,同行的干警早上草草吃了点油条一直没有吃饭,周明宇法官有严重的糖尿病,一直靠注射胰岛素维持身体状态,已经近乎虚脱的他因为于某家属不配合没顾上吃饭,吞了一个面包后又投入了工作。周明宇将于某关入羁押室并安排专人看护后,再次坐下来和于某的妻子展开了语重心长的谈话,经过长达一个小时推心置腹的教育感化,于某的妻子李艳宏落泪了,她先后给申请人三次鞠躬,请求申请人谅解,但是最终于某依然不同意协商解决。万般无奈,周明宇请示领导同意,对于某做出拘留十五日决定,于某拒绝签字并撕毁拘留决定书,谩骂法官态度十分恶劣,在送于某录入指纹的时候,周法官发现于某的精神状态异常,有自伤倾向,于是在将其送拘留所前,再次做于某妻子的工作,同时与申请人李某沟通,本着教育和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前提,引导于某家属代为履行赔偿义务,于某的妻子也被周法官的真诚和为当事人着想的工作态度所感动,主动联系于某母亲和姐姐筹集五万元现金,并承诺剩余赔偿款按每年三万元分期给付,申请人也被周法官的办案态度和精神感动,主动放弃四万多元债权,同时也谅解了被执行人,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清原县法院提前对被执行人于某解除拘留。此时已经是半夜12点了!用周明宇的话说,我们辛苦了19个小时,为申请人拿回了五万元执行款,化解了一件看似不可能的执行案件,值!!!

  典型意义:

  案件被执行人于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态度恶劣,在法律严厉的制裁和法官的真诚、智慧和执着面前,被执行人家属方才悔悟最终积极配合法院部分履行了赔偿义务,同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案件得以执行终结。该案彰显了清原县法院办案法官周明宇积极认真、诚恳、负责的工作态度及灵活智慧的办案能力,同时该案的执结也是抚顺两级法院协调联动的结果,这是法院执行工作“三统一”( 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原则的充分体现。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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