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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抚顺市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作者:抚顺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8-08-09 17:39:10 打印 字号: | |
  • 调研组在基层法院随机抽取、查阅卷宗。
  • 调研组电话回访当事人,听取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 调研组在新宾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听取政府相关部门贯彻
  • 调研组在清原法院召开汇报会,听取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落实《决议》工作情况。
  • 抚顺市人大、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抚顺市人大、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8月6日至7日,辽宁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方带领调研组一行到抚顺市对法院执行工作,特别是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乐韬,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焕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廷飞陪同调研。

  6日,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新宾县、清原县、东洲区,听取基层法院工作汇报,在县区法院随机抽取卷宗,电话回访当事人,听取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评价及意见。

  7日上午,调研组组织召开汇报会,听取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发改委贯彻落实《决议》情况汇报。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律师协会代表、企业代表、检察院、国土局、住建委等单位人员对《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分别发表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一行对抚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依法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决议》要求,全市两级法院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大力度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绩给予高度评价。调研组指出,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入攻坚阶段,要进一步提升对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完成好;要坚持依法执行,强化震慑措施,并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依法办案,规范执行,执行案件要穷尽各种措施,慎重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一支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执行队伍是做好执行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来源:抚顺传媒网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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