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大四平镇政府会议室里,不时传来掌声和欢呼声,被某水泥厂拖欠工资多年的38名农民工终于在这一天从新宾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领到了全部被拖欠的款项,面对执行干警,他们连连道谢。
孙某等38名农民工大都是大四平镇的农民,1999年到2016年间在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打工。从2016年末起,该公司就未再向这些农民工支付过工资。2017年4月,孙某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对方给付被拖欠工资,经劳动仲裁裁决,被执行人某水泥责任公司应向38名原告支付工资,共计68万余元。
裁决生效后,该公司并未履行相关裁定。无奈之下,孙某等38名农民工向新宾县法院提起了执行申请。立案后,新宾县法院先后采取了冻结该公司账号,查封该公司厂房、生产设备,查封该公司名下车辆,查封该公司商标品牌,将该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多种强制措施,还依法两次拘留过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因该水泥公司先后两次转租,公司内部债权债务混乱等原因,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但面对38名农民工急切的眼神,了解到他们生活的困顿,新宾县法院的执行干警没有放弃的理由,他们重新整理线索,再次踏上了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征程。不懈的努力迎来了案件的转机,前不久,新宾县法院的执行干警通过细致的排查,决定还是继续做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的工作,并协调县国资委、大四平镇政府等部门,从法律角度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等多方面耐心做其工作,并向其说明了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在法律权威的震慑下,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力度面前,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终于同意履行法定义务,通过借款筹措资金,来支付68万余元的工资欠款。
终于到了发放执行案款的日子,虽然现场前来领取的当事人人数很多,但由于该案的承办法官王慧哲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请来了法警和书记员配合协助,发放工作始终有序进行。
一天前的8月9日,新宾县法院还为26名大四平煤矿工伤患者发放了执行款23万余元,这样一来,仅仅两天时间,新宾县法院一举执结案件58件,执行标的达到了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