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转破”相关精神,在省法院的坚强领导下,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由院长带队,分管副院长主抓,圆满完成了抚顺电瓷厂“执转破”移送立案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抚顺电瓷厂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在历史上为抚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作为大型企业,由于涉及多起经济纠纷,资不抵债,自2008年12月24日第一起执行案件立案起陆续有八件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标的过亿元,涉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新宾满族自治县通沟林场等多家企业。为了实现债权人债权,同时使案件的办理更好的服务抚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僵尸企业清理,建立顺畅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有效化解执行积案,加强并实现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和高效联动,促进抚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8年8月21日,涉及抚顺电瓷厂的案件开始集中进入执行转破产程序,对涉案财产进行集中处理。抚顺中院在“执转破”过程中,减少了非必要的程序性事项,充分的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使办案效率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促进了抚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