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要闻
【决胜执行难】再创捷报!新抚法院为35名当事人成功执行案款812万元
作者:新抚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8-08-25 17:20:53 打印 字号: | |
  8月23日,纪某等6人代表35名申请人向抚顺市新抚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王东、孙涛赠送锦旗,锦旗上写有“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办事公道深得民心”字样。

  2013年11月,35名申请人先后购买被执行人抚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该商品房位于抚顺市新抚区南站地区繁华路段,双方分别签订房屋买卖协议,35名申请人分别向被执行人支付了购房款,由于该房屋属于期房,因此双方约定了交房日期及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待到约定交房日期,抚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依约定履行交房义务,纪某等35人向该公司索要违约金,经多次催要未果后来法院起诉。

  2016年9月法院依法判决抚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纪某等35人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纪某等35人来新抚法院申请执行。

由于该案自诉讼阶段立案至申请执行时已经牵扯许久,这些申请人大多数将自己原本的房屋出售,将出售款用于购买涉案房屋,但是由于该公司迟迟不交房,这些申请人大多面临租房的情况,加之违约金也无法获得,申请人情绪十分激动。

  新抚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此案的办理,考虑到这些申请人曾经因为该案前往其他政府部门上访、堵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此新抚区法院在立案后便选派了优秀执行干警王东、孙涛办理该案,执行法官有效组织35名申请人,帮助选派代表,告知申请人确定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劝解他们相信法律,相信人民法院。通过反复工作,35名申请人及家属,情绪缓和,愿意积极配合法院依法执行,不再采取上访、堵路等不理智行为。同时王东、孙涛法官前往房产部门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了依法查封,由于该处商品房正在建设中,不具备拍卖条件,新抚区法院执行局联系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公司目前无力偿还该笔违约金,而公司已经通过贷款继续投入生产,该房地产建设项目也已经复工。王东、孙涛法官经过反复多次协调,一方面积极做申请人工作,由于申请人人数较多,被执行人确实无力一次性偿还大笔违约金。通过法官调解申请人最终自愿放弃部分利息,同时法院积极帮助房产公司协调,最终该房地产公司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筹措资金812万元,用于偿还35名申请人违约金。最终在新抚区法院的协调下,35名申请人申请执行款项顺利执行到位,35名申请人也对新抚区法院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宣教处
  •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113006    办公电话:024-57719303    诉讼服务热线(查询案件、联系法官):12368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24-57719329    举报网站:http://jubao.court.gov.cn
  •           交通:乘808、33、19、605路到将军商场下车即可

  • 您是第位访客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