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违法犯罪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现将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举报方式公开如下:
(1)举报电话:12368、024-57599234
(2)举报信箱:法院正门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
(3)信件投递: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收,邮编:113006。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