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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抚顺中院吴廷飞院长赴两个基层法院
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作者:市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06 13:21:27 打印 字号: | |
  8月29日,抚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带领分管副院长王宪琪和扫黑办工作人员,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分别对东洲区和新抚区两个基层法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吴廷飞院长一行在新抚、东洲两个法院,首先现场查看了工作机制、工作预案、相关制度以及人员配备、工作保障等方面的安排情况,对相关迎检工作的准备情况逐一提出意见和建议。然后,听取两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汇报。东洲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宪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完善机制、提高能力、强化协作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汇报。新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彤从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广泛发动、提高能力、深化协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吴廷飞院长对两个基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态度坚决、部署全面、狠抓落实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3号文件和中政委郭声琨书记的讲话精神,从“四个意识”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定不移地拥护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要坚持依法办案。作为审判机关要在依法的前提下能办案、办好案,在处理具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确保打准、打稳、打狠,体现出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的态度和力度,切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促进作用,让案件经得住法律和历史检验。三要加强配合协作。紧紧依靠同级党委、政法委领导,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特别是要及时向纪委和组织部门反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促进基层“拍蝇”、反腐斗争深入推进。四要全市法院一盘棋。各院都要配齐配强审判力量,院长要亲自挂帅,带头亲自办理重大案件。上下级法院要紧密配合,不能单打独斗,保证沟通顺畅、资源共享。需要市法院支持时要及时汇报,及时沟通。

  最后,吴院长强调,法院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面贯彻中共中央的重要决策,肩负起法院的神圣使命,旗帜鲜明地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真正把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中央3号文件和两高两部的指导意见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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