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晚11时,抚顺市新抚区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王某依法拘留,送至看守所。
被执行人王某原系抚顺市某跆拳道学校负责人兼教练,该学校学员任某一等10名学员在该学校报名学习跆拳道课程,约定学习培训期间为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10名学员家长向该学校一次性交纳全部学费。2017年9月起,该学校停止为学员提供教学培训服务,并无故将学校关闭。10名学员家长向该学校索要剩余学费未果,后诉至新抚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学校及负责人返还10名学生学费合计约3万元,判决生效后学校负责人王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原告来法院申请执行。
新抚区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10名学员家长在诉讼阶段与王某的接触中,王某始终是一副“老赖”作派,因此10名学员家长情绪十分激动。新抚区法院执行局对该案高度重视,立即选派精干执行干警承办该案。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王某对人民法院的依法传唤采取故意躲避的态度,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王某登记的户籍住址附近前后蹲守10日,仍不见王某踪影,王某的妻子因正在与王某办理离婚手续,对王某的行踪也表示不清楚。期间王某还通过短信欺骗执行干警,称自己会还钱,并不是“老赖”。后执行干警经反复查找,得知王某躲在另一住处。9月1日至9月4日,整整四天时间,执行干警蹲守在王某住处附近。9月4日晚,执行干警发现王某家中亮灯,便立即采取行动,到王某家中敲门,王某拒不开门,还谎称自己不是王某本人。后经反复工作,释法明理,并联系王某父亲,最终开门将王某带到法院。王某依然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拒绝偿还欠款。后执行干警于当天晚上11时,将王某送至看守所,依法拘留。
在王某被拘留后,王某的母亲主动提出代王某偿还所欠学费,但是只能拿出2万元。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已经没有任何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同时尚欠其他欠款,王某的母亲年事已高,实在无力替儿子偿还全部欠款。执行法官王健将10名申请人的监护人约至法院,向其详细介绍目前的执行进展,通过反复的调解工作,10名申请人的监护人同意偿还2万元学费,2万元按照10名申请人当初交纳学费的比例分配。9月6日,王某的母亲将2万元现金送至法院,执行法官将这笔钱按比例分配给10名申请人的监护人。
新抚区法院自从2018年7月19日抚顺两级法院开展“百日大会战”以来,高度重视执行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并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对“老赖”形成了强大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