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在很多群众掌握了一些法律常识,但往往只关心涉及自己相关利益的法律,所以现在普法宣传教育很重要。如果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常识储备增加了,法院工作难度也会随之下降。法院执行宣传工作当然也不例外,2018年9月17日,抚顺市新宾县人民法院为引导群众理性认识执行工作,更好地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决定把普法工作做到最基层,与5个派出法庭联动,将宣传面扩展到乡镇村屯,开展了“理性认识执行难”现场宣传活动。
上午9时,新宾县法院附近的宣传活动正式开始。宣传队伍由新宾县法院执行局、法警队、研究室共10人组成。执行局局长王德银、副局长刘景文带队,先后到人流量较大的百货大楼和客运站门前进行现场宣传。通过设置咨询台、竖立展板、发放传单的方式,针对执行难、执行不能等问题现场答疑,引导辖区百姓理性认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并宣传失信惩戒措施及后果,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宣传活动得到了过往群众的热烈响应,纷纷驻足观看,提问咨询。执行法官现场解答他们的相关疑问,同时以生动的执行案例,告知他们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以及主动履行法律判决的重要性和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并发动他们回家后向家人、亲友积极宣传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劝告涉执行案件的亲友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宣传活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自己要多了解,也让自己的亲人、朋友及更多人知道并了解法院执行工作。”
当天的宣传活动,不只在新宾县城内,还扩展到新宾县的红升乡、永陵镇、南杂木镇、苇子峪镇等乡镇,共发放《执行法官写给申请执行人的一封信》和理性认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等相关资料2500余份,现场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70余次。 此次开展的系列宣传活动,旨在增进群众对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理性认识,营造浓厚的执行氛围,争取更广泛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创造更为有利的执行外部条件,助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