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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老赖”夫妻拒不还款,法院出手强制拘留
作者:清原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8-09-20 17:42: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抚顺市清原县人民法院加强执行惩戒力度,依法对两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作出司法拘留措施。

  王某申请执行刘某、王某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清原县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刘某、王某甲(夫妻关系)于判决生效后20日内给付原告王某货款55,470.00元并承担593.00元的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刘某、王某甲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王某于是向清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两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风险告知书》,并多次做工作,刘某、王某甲一直拒绝向法院提交财产报告和履行给付义务,并坚称没有履行能力,还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来躲避法院的执行。执行干警明确告知欠债不还不仅可能因“拒执罪”被判刑,而且仍要履行法律义务,还会被限制高消费。在如此强大的法律攻势和心理攻势面前,刘某、王某甲依旧不履行。后经通过网络财产查询,执行干警发现两名被执行人有多个银行账户,账户里面余额多的有几千元钱,且刘某与王某甲做的是瓷砖生意,由此初步判断被执行人是具备履行能力的,清原县法院执行局决定依法对两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措施。

  到了对两位被执行人进行拘留的当天,该案的承包法官韩帅决定最后做一次说服的努力,“我们不是不想给钱,是真的没有钱。”两位被执行人依旧在为自己的行为开脱,拒绝履行给付义务。“据我们所查,你们是有履行能力的,如果继续这样消极对待执行,将面临被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承包法官韩帅的语气坚定而严肃,但两名被执行人依然是置若罔闻。说理不通,只能使用强制措施了,承办法官韩帅在办完了司法拘留的报批手续后,当场宣布了对两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5天,话音刚落,两名被执行人的的态度瞬间大变,连连请求对其暂缓拘留,并承诺一定会筹钱履行给付义务。但鉴于本案中的被执行人确有给付能力却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在法定期限内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并在法院将其传唤到法院,给其思过、改过的机会后,仍然不思悔改、拒绝执行,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执行司法拘留的情形,马上对刘某一人执行了司法拘留,释放了王某甲回去筹钱。

  经过一天的等待,被执行人王某甲拿回了2万元的执行款,并保证5日内一定会将剩余货款补齐。询问过申请人王某后,王某表示同意,在执行法官韩帅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王某撤回了执行申请,清原县法院也提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刘某的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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