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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抚顺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依法
推进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作者:市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26 10:16:09 打印 字号: | |
  为保证依法审判涉黑涉恶涉乱案件,抚顺中院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了党组会议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对当前两级法院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岩主持。抚顺中院党组成员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扫黑办成员以及立案庭、宣教处、办公室、法警队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中院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副院长王宪琪同志传达了市委常委会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并就近期我市两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全面汇报。

  针对如何进一步开展好全市两级法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岩强调全体干警要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尽快落实省委书记陈求发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增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认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首要工作认真完成;二要进一步认清审判机关当前面临的形势,此次专项斗争的节奏快、压力大、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央督查的重点,两级法院要再动员、再部署、再发动,全体干警要进状态、在状态;三要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政策,依法严惩、快速审理、快速宣判,在审判阶段打出效果、打出声威,要吃透刑事政策,把好出口关,保质保量,办好铁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四要树立全市两级法院一盘棋的思想,形成合力、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打好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战;五要高度重视各方面工作的衔接和配合,从法庭、法警、行装、宣传等各个方面做好工作保障;六要对案件审判可能出现的紧急突发状况提前做好处置预案,对敏感事件要高度重视,保证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审判万无一失。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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