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宪法宣传日 市法院受邀到司法所进行法律宣讲
作者:市法院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8-12-04 09:00:33 打印 字号: |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提高基层司法所调解能力和水平,市法院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正式拉开了宪法宣传序幕,11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负责人、审判长王铁刚、法官何福苍受邀参加司法所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宣讲活动。

  在宣讲活动中,法官何福苍以“与当事人如何对话”为主题,与在场培训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他结合审判经历,把他在审判工作中总结的接谈当事人的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在场培训人员,让大家受益良多,进而在以后的工作中能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

  审判长王铁刚就人民陪审员法的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讲解,提高了在场培训人员的认识。王铁刚审判长结合自己多年的审判经验,还就民事案件的调解方法与技巧进行讲解。他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大量通俗易懂的案例向培训人员介绍调解方法和技巧,不仅让大家学习到了法律知识,也获得了宝贵经验。

  讲座结束后,在场培训人员就自己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向两位宣讲人提问,并得到了两位宣讲人详细有益的解答。大家都纷纷表示,通过学习受益匪浅,对今后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化解矛盾纠纷有很大帮助。

  此次普法宣传讲座是市法院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的一部分,市法院还将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法制宣传,以“互联网+”为依托,进一步完善“三网两微一平台”的普法宣传格局,不断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树立法治信仰,不断适应新时期司法宣传工作的需要,切实增强法制宣传声音,讲好用好法制故事,争做法制宣传的排头兵。
责任编辑:宣教处
  •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113006    办公电话:024-57719303    诉讼服务热线(查询案件、联系法官):12368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24-57719329    举报网站:http://jubao.court.gov.cn
  •           交通:乘808、33、19、605路到将军商场下车即可

  • 您是第位访客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