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审判质效,加快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体系两项建设,7月26日上午,抚顺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海涛就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市法院各部门特别是业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精神,要将会议对审判、立案、执行等具体要求传达到部门每一名干警,要将会议精神学深、学懂、学透。
二是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职责。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体系建设涉及很多新内容,也提出了新要求,立案一庭、审管办等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研究工作,进一步厘清工作要求,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
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加强调查研究,落实省法院审判管理“1+7”系列文件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审判绩效、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体系建设等课题开展深入调研,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具体依据。
四是进一步夯实工作措施。一要进一步学习交流。学习外地法院先进经验,加强审判管理、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体系建设的学习交流。二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案件评查、裁判文书评选等的落实,提高效率。加强对基层法院分调裁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三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规范流程。四要不断探索和创新,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打造抚顺法院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