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发布“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结果,市法院刘雪荣获“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刘雪,现任立案一庭法官助理。自2016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她始终坚持扎根立案一线。她常说,立案窗口是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第一个部门,是展现法院法律水平和队伍形象的重要窗口,关乎老百姓对法院的整体评价。要做一名对党忠诚、对群众负责、为群众服务的好公仆。
做一名文明服务的传递者
为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刘雪总是置身于前来办事的群众中:导诉台遇到难以解答的问题,她就上前答疑解惑;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喊闹,她就耐心劝解疏导……刘雪始终把“文明司法、文明服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向当事人传递法治精神,宣传法院正能量。
在立案庭刘雪做了大量的案件录入、“立案登记”、向省法院移送上诉申诉卷宗等工作。仅2018年一年她就调取、移送省院申诉、申请再审卷宗100件,共计444册。接收基层院移送上诉卷宗3658件,共计7429册;审理后向基层院退回案件4988件,卷宗11032册。接收省法院机要件、省院退回调卷所涉案件103件,共计613册。报送上诉案件218件,934册。卷宗收转共计8377件,共计18592册。
做一名雷锋精神的践行者
“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这是雷锋说过的一句话,也是刘雪镌刻在内心的心里话,更是她外化于行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刘雪参加了很多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全市法治宣传活动等等,把自己积极投入到宣传法院正能量,弘扬法治精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的大潮中,勇当践行雷锋精神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