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天空湛蓝,白云飘飘,抚顺中院四名执行法官冒着凛冽的寒风,来到一栋巨大的建筑物门前,开锁,进入,查看情况……这是抚顺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等人抵押物进行资产移交的一幕执行场景,也是抚顺法院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以来打响的一次重要行动,行动过后,抚顺中院成功将案件中拍卖流拍的宴会城移交到了申请人手中。
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申请执行王某、柳某、抚顺某宴会城欠款一案。被执行人未能按照生效文书履行给付义务,法院依法拍卖杜某作为抵押物的抚顺某宴会城。拍卖流拍后又经变卖仍无人竞买,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但到了执行交接阶段,却发现该宴会城被案件相关的第三人用于经营。承办法官找到第三人后,第三人开始是拒绝从宴会城搬出的,为了尽快推进交接进程,承办法官多次赶赴宴会城,向第三人释法明理,并告知了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后果。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该案的第三人同意配合,表示可以将宴会城移交给申请人。
12月5日正是第三人将宴会城内部物品清点搬离的第二天,抚顺中院4名执行法官带领申请人走入了占地近6000平方米的宴会城楼内,由于第三人搬离了宴会城,且楼内电源已被切断,宴会城内部的光线又很差,行动极为不便,需要手电照明才能勉强进入。但执行法官为确保申请人的切身权益,带着申请人查看了宴会城的每一层楼,清点了剩余的每一件物品,走遍了宴会城的每一个角落。申请人表示十分满意,宴会城得到了圆满的移交,本案也得以执结。
抚顺法院自2019年11月启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以来,通过加强综合治理,深化执行改革,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重点加大了对涉民生、涉金融债权、涉特殊主体,涉黑恶势力犯罪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巩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