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抚顺中院把法院的制度创新置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全局中去谋划,不断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促进审判体系现代化。认真研究新型审判组织模式下审判监督管理、法官业绩考核出现的新情况,健全科学管理机制,不断挖掘新的“审判力”。开展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以审判为中心设置机构、配置人员,实现行政职能高效集约,促进审判执行职能的全面优化和质效的显著提升。
一、促整合,审判部门大团队化
改革前的抚顺中院审判部门中,刑事审判下设五个庭室,民事审判下设九个庭室。改革后,根据“专业化+扁平化”要求,抚顺中院将审判部门进行了撤并组合,刑事庭室整合为两个,民事庭室整合为三个,把原来分散在各庭室的审判人员组合成“大团队”,管理方式及层级也发生了改变。重新选拔任命的庭长直接负责整个“大团队”的全面工作,事务管理更多更细,责任也更重大。主管副院长与庭长共同构成“大庭”的管理主体,带头负责办案的同时,对其他员额法官进行审判管理监督。改革后的庭长可以对裁判标准进行更好地把握,确保同案同判,充分保障员额法官更好的履行审判职责。
二、重保障,行政职能更明确
为激发法院行政部门服务意识,抚顺中院强力推进行政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职。政治部干部科服务保障全院法官干警的干部人事管理,组织更符合审判办案需求的业务培训;宣教科丰富宣传方式,牵头抓好评先评优;行政装备管理部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转型,推动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无纸化办公等“智慧法院”建设;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察问责,当好司改监督员。全院上下合力,步调一致,共同为审判部门改革调整后的顺利运行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三、严规范,思想党建要配套
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改变了原来单一庭室建立党支部的模式,由改革后的“大庭”成立新党支部。同时重视党小组建设,在“大庭”新党支部下设立党小组,便于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实现“党小组、党支部、党委”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思想教育同步。抚顺中院坚持机构改革和思想工作同步推进,将涉及机构改革的相关政策进行公示,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改革的道理讲清楚、把改革的政策说透彻,保证改革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形成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及时向省法院请示汇报,加强同当地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稳妥有序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2019年,抚顺中院充分认识了内设机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必闯关”和综合配套改革的“聚焦点”,悟透改革要求,谋划改革方案,大胆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通过审判部门团队化、行政机构协作化、思想党建精细化,优化了资源配置,注重了衔接融合,内设机构改革运行平稳,审判质效提升的改革成果已初步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