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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起纠纷  法官审慎断是非  
作者:抚顺中院 宣教科  发布时间:2020-01-07 10:37:17 打印 字号: | |

一程风雪路,新年诉讼息,深情道感谢,晨曦赠锦旗。2020年1月3日的这个早晨,来自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乡西大林村的七位村民代表驱车百余公里,来到抚顺中院,将两面锦旗送到了民一庭尹立威等法官的手中。“本来大家都想来谢谢法官,但一台车最多只能坐八个人,我们八个就作为代表过来了,真是感谢各位法官了,帮我们追回了损失。”朴实的话语表达了几位村民真挚的感激之情,红色缎面的锦旗给予了尹立威等法官最好的褒奖,尹立威、黄霞两位法官接过锦旗,案件的审理过程又在他们的头脑中重新浮现出来。

本案的原告刘某等三十多户村民于2006年响应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将集体公益林承包给霍某进行统一经营。2018年国家依法征占了这片集体公益林,霍某与刘某等人针对这笔占地补偿款的归属产生了纠纷。一审法院判决补偿款中的刘某等人已经取得的部分应返还霍某,原告刘某等人不服,遂将此案上诉至抚顺中院。

案件交到抚顺中院尹立威等法官手中,考虑到本案涉及多户村民的切实利益,本案的判决结果也将影响西大林村相关纠纷的解决。法官们采取审慎态度,为更全面地了解案情,解决纠纷,对涉案林地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查阅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反复阅读相关的承办合同和转让协议,通过严谨调查,一方面掌握了涉案林地的十几年的权属变化情况,一方面也使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官办案过程的科学性,为该案的审理裁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9年12月,尹立威等法官在大量事实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支持了刘某等人的上诉请求,直接和间接挽回刘某等三十多户村民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及法律制度的完善,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除了了解目前的法律规定外,还要充分考虑案件发生当时的政策背景和案件后续的社会影响,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法官正是透过案件本身找准纠纷的关键点,做出了公正判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鲜亮而沉甸甸的锦旗是对法院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的鞭策。2020年刚刚开始,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依旧是人民法官的无悔初心和神圣使命。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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