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疫情发生以来,市法院立案一庭迅速传达落实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两级法院确定立案庭长为第一责任人,快速建立了应急反应机制,制定了“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大力推进网上实质性立案,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技术保障,安排专人审核网上立案申请,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加大网上平台使用指导服务力度。
设立值班咨询、立案电话19部,通过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推送“网上立案流程指南”等便民提示指南。自2月3日以来,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话1423人次,两级法院值班咨询电话、立案电话接受咨询932次,受理当事人网上立案41件,邮寄等方式立案申请137件。
抚顺中院:恪尽职守——“群众利益无小事”
2月27日,抚顺中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刘雪网上接收到原告抚顺银行某支行起诉四名被告要求偿还金融借款的案件。经核对,刘雪发现该案符合收案条件,但缺少部分相应材料。为了尽快完成收案,刘雪立即联系了原告,告知其补充相关材料。在确认补充材料符合收案条件后,刘雪直接在办案系统接收了案件,系统瞬间生成了案号,全程不过几秒的时间。成功收案后,代理人表示,“虽然处于疫情期间,但是网上立案一点儿也没耽误事,很是快捷便利!”
由东洲区检察院起诉至东洲区法院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春节假期前被逮捕,因本案有特殊原因,需请示中院指定管辖,立案庭法官助理高静接到承办人的送交的材料后,经请示庭长并多次与案件承办人和市检察院沟通,及时确定了本案的管辖法院,使得该刑事案件得到及时审理,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抚顺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秉承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诉讼服务大厅虽然暂时关闭,但是诉讼服务的脚步并没有停止。
新抚区法院:暖心办案——多方调解止纠纷
今年1月,陈某某到新抚区法院起诉于某某要求赔偿各项损失8万余元。原因是2018年11月,陈某某在新抚区永宁街友谊宾馆附近,被于某某驾驶的出租车撞伤。经交警认定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某因伤治疗花销医疗费等几万元,于某某以车辆有保险不同意直接赔偿陈某某,导致生活不太宽裕的陈某某雪上加霜。
法院工作人员收到立案材料后发现被告肇事车辆在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投了交强险等,立即启动新抚区法院与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建立的交通事故快速理赔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调解,最终经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理赔陈某某77000余元。
顺城区法院:忠于职守——“我是党员,我值班”
“我是党员,我值班!”顺城区法院辖区范围案件量最大,诉讼压力也是最大,立案庭庭长田笑根据法院实际情况,从2月3日起,安排党员同志值班,扛起了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值班工作。值班电话平均每天需接听二三十次,忙得连水都顾不上喝一口。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各种线上渠道的立案申请纷至沓来,他们逐一审核,有欠缺的,电话联系补充材料,有的管辖错误的,耐心讲解法律,有的立案同时申请诉讼保全的,联系业务部门制作文书,及时完成保全工作。
顺城法院立案法官以耐心细致主动周到的诉讼服务,诠释了司法为民宗旨,以智慧高效的信息化手段强化司法保障。在战“疫”中,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向党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
望花区法院:团结一致——不同的“战场”,相同的坚守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当事人立案、调解等诉讼活动不受影响,望花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平台,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在线办理诉讼事务。立案大厅虽然没有了往日忙忙碌碌、但立案庭工作人员仍是紧张忙碌着。从系统注册到填写身份信息到提交完整的诉讼材料,工作人员都手把手的对当事人的网上立案申请进行全程在线指导。
东洲区法院:同舟共济——“防控不松懈,服务不下线”
2月7日,东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疫情防控期间第一起网上立案案件。当日一早,诉讼服务大厅值班同志曹晓梅庭长接到当事人电话,咨询是否可以网上立案,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当事人在立案庭法官助理佟彤的微信指导下,上传了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等相关诉讼材料。随后,曹晓梅法官在后台为其办理了网上立案。
东洲区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信、网站向群众告知疫情防控期间可以网上立案,公布了立案、信访、执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在诉讼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院门口张贴公告内容,让诉讼群众及时了诉讼服务方式的变动情况,为当事人开辟了立案的便捷通道。
抚顺县法院:细心周到——打好抗“疫”阻击战
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抚顺县法院立案庭采取网上立案模式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疫情就是命令,疫情就是责任,立案庭庭长张小江始终坚持把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中共党员的模范作用,每天坚持轮流和庭里一位有私家车的工作人员在立案庭值班,每天工作到下班时间过后才离开,克服各种困难,以高度的责任心切实保证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在家也能安心、舒心、放心立案。
新宾县法院:贴心服务——疫情无情,人有情
新宾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依托多元化立案、互联网法庭等智慧法院成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等方式提交立案申请。对于当事人网上立案的,诉服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审查,努力通过网络架起为民服务的桥梁,保证诉讼服务的畅通,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对于应用网络存在困难的当事人,依托发达的快递物流平台,当事人可以采用将诉讼材料邮寄到法院的方式来实现立案目的。诉服中心工作人员在收到诉讼材料,在必要的消毒措施过后,第一时间审查诉讼材料并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进行详细沟通。
清原县法院:用心服务——为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
特殊事件,特殊接待。清原县当事人王某有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先经过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必须仲裁结束后十五日内到法院提起诉讼。接待干警穆洪鸽引导其进行网上立案,但由于担心超过起诉时限,王某情绪十分激动,中午赶到诉讼服务中心,要求直接立案。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穆洪鸽在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后,确认王某进行完体温检测并佩戴了口罩向王某发方了一次性手套,为克服疫情风险,利用中午休息时间接待受理了王某的诉讼,并耐心为其进行释法解答,平息了王某的焦躁情绪。
疫情无情人有情,清原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投身疫情防控和诉讼服务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