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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海涛参加第十四党支部集体学习
作者:抚顺中院宣教科  发布时间:2020-04-26 12:58:06 打印 字号: | |

424日,抚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海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由办公室、行装科组成的第十四党支部的集体学习。

按照学习安排,第十四党支部全体党员共同认真学习了《最高院关于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等内容,以“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防范风险挑战”“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为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结合本职工作谈了感悟体会。

大家纷纷表示,通过“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家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心灵再一次受到了洗礼和净化。作为党员,一定会时刻牢记初心和使命,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本色,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党支部、院机关服好务。

会上,朱海涛院长认真听取了与会同志的发言,并就如何建设一个合格的党支部以及针对办公室、行装科部门特点,如何做好一名党员干部谈了认识和体会。

他指出,党支部是党最基层组织,是党全部战斗力的基础,必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通过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以及其他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和手段,努力把法院机关各个党支部建设成学习型、创新性、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如何建设合格的党支部?朱海涛院长谈了五点认识。一是领导班子要坚强有力,二是党员作用发挥明显,三是思想工作卓有成效,四是监督管理要井然有序,五是基础工作要扎实牢固。

他强调,办公室、行装科作为机关重要的部门,对统筹协调、联系上下等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办公室、行装科职能作用,确保机关正常有效运行,每个党员是关键。针对如何做好一名党员干部,朱海涛院长谈了六点体会: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二是坚持勤学善思;三是坚持严谨细实;四是坚持担当奉献;五是坚持团结协作;六是坚持廉洁自律。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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