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0日,辽宁省鞍山市的一条普通的街道,一辆外地牌照的法院执法车停到路旁,从车上走下的法官没有身着黑色法服,而是全身白色防护装备,这位法官就是来自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的民事法官于雷,他此行的目的是调解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的起因要追溯至2019年7月,王某在网上看到杨某出售二手马自达6系轿车信息,经交涉以2.2万元成交。涉案车辆开回鞍山市后,王某发现车辆发动机由原厂配置的2.3排量更换为2.0排量,王某认为对方有欺诈行为,坚决要求杨某退车赔钱,而杨某则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同意赔钱,双方遂起争执。案件诉至东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王某败诉,二审发回重审认为涉案发动机是否更换,需重审核实清楚,以辨析各方责任。
经原告方申请,车辆鉴定机构反馈,此案鉴定费用在1万元至1.5万元之间,鉴于本案交易标的额仅2.2万元,若进行鉴定,诉讼成本增幅过大,不利于纠纷的化解。承办法官于雷及时叫停鉴定程序,再次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晓以利害,最后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调解方案:一手退钱、一手退车。鉴于车辆在鞍山市存放,为避免实物交接过程中,再起争议,于法官决定驱车来到鞍山市,并严格按照防疫工作的相关要求,身着防护服,化身“白袍”法官,全程监督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接,仅仅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于法官身上的防护服因为不透气已经从白色变成了灰色,额头上的汗水也冒了出来,但于法官依然一丝不苟,详细观察记录着交接的每一个细节,并同时对双方当事人进一步释法明理。终于,这起历经两审的案件以调解即时履行的方式结案,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疫情发生以来,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积极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实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审理各类涉疫情案件,抓好有关疫情案件的执行工作,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助力复工复产,保障民生权益,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