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庭通过庭前调解,成功调解了3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17名农民工追讨工资4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9月份,新宾县某公司因修建办公楼雇佣原告张某等17名农民工为其提供木工、瓦工、刮大白等劳务。完工后,该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支付了原告张某等人的部分工资,剩余工资未能给付。后经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17名农民工于今年4月向新宾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立即给付工资款。
该案涉案人员较多,且多为家庭困难的农民工,时值春耕之季,农民工正急需资金购买种子化肥,为解决农民工的燃眉之急,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庭前调解的方式,尽快结案。负责该案的九零后法官助理刘汶佩主动联系双方,积极组织调解。对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纪某,刘汶佩从情与法上耐心分析其存在的过错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让其“换位思考”,理解农民工的生活处境和心理状态。对农民工,刘汶佩坚持做好每个人的耐心劝解和心理疏导工作,努力缓和双方的矛盾。在对每名农民工工资一一核对无误后,双方终于回到了心平气和的状态,调解协议最终促成,17名农民工顺利地拿到了工资。
新宾县法院历来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办案中注重用好调解手段,充分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在最短时间内让农民工实现合法权益。下一步,新宾县法院还将积极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强快立快审快执涉农民工讨薪案件力度,努力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当地社会稳定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