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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中院召开“双激励”通报活动工作调度会
作者:抚顺中院宣教科  发布时间:2020-06-02 11:03:24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省法院关于“双激励”工作要求,确保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5月29日下午,市法院召开 “双激励”通报活动工作调度会。党组书记、院长朱海涛参加会议并作中心发言,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岩主持会议。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双激励”机制认识,党组书记、院长朱海涛分别从上级法院加大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法官队伍监督和管理的必然性、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把监督管理进一步落细落实的技术可能性、各方面对法院审判执行权力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高的三大出台背景进行了深入解读。

朱海涛院长进一步强调,“双激励”机制的出台具有“体检表”“镜子”“指挥棒”的作用,旨在通过排名对比,明确任务,振奋精神。通过“双激励”机制,不断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确保以合理的方式投入时间精力,以科学的方式提高法院工作的质量、效率、效果和公信力。

在“双激励”机制提出的大背景下,如何提高审判质效?朱海涛院长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凝心聚力。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省法院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每一名员额法官的工作绩效都牵涉到法院整体的指标排名,只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才能促进法院整体工作质效提升。

二是固本强基。加强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必须固本强基,要盯紧核心指标,打好工作基础。一方面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每一名员额法官的司法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审判管理,落实落细各项相关制度规定。

三是提档升级。要通过工作方式和习惯的改变,促进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根本提升。要认真研究指标值,把握分析每个指标代表的方向和价值取向,有效提升落后指标。

四是攻坚克难。各业务庭负责人要统揽本庭工作全局,做到对指标及背后所反映出的问题了然于胸,发现落后苗头要及时提醒。要树立“管理没有局外人”的理念,只有每一名法官的质效指标上去了,全院的指标排名才能更有保证。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岩就如何提升“双激励”通报指标提出具体要求。审管办主任陈庚绵解读了“双激励”通报平台质效指标及“三个规定”等。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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