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庭和民事庭各审结了一起案件,案情中各涉及一对夫妻,都以悲伤开头,但结果却大不相同,一对“前赴后继”付出沉重代价,一对“隔空对话”达成和平分手。这正是,世间难免有荆棘 ,守法尊法是正道。
血的教训还不够?如此“前赴后继”要不得
抚顺中院的接谈室里,一个年纪三十出头的女子正向刑二庭员额法官曹阳哭诉,“法官,求求您了,请看在我家中有两个年幼的孩子没有人照顾的份上,对我从轻处罚吧”。2019年7月9日,这名女子聚会饮酒后驾车回家,造成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经法医检测,她的静脉血乙醇成分达到129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醉酒驾车标准。一审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该名女子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该女子希望还能从轻处罚,遂上诉至抚顺中院。
曹法官后来了解,原来事发当日女子是因为心情不好才与朋友聚会饮酒的,而她心情不好的原因竟然是自己的丈夫一年前因为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了。席间,她接到家中电话,两个孩子闹着找妈妈,急于驾车回家便发生了事故。听到此处,曹法官既对女子的行为感到可气,又可怜两个孩子的遭遇。但该女子注定要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最终,该案依法被驳回上诉。
法官声音: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时判定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会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既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珍爱,更是对家人、对社会的一种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