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曹阳,女,1983年9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作为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刑事庭员额法官,工作态度勤勤恳恳,业务能力扎实娴熟,始终坚持以公正司法为基本原则。她曾荣记个人三等功三次,所撰写的《介绍贿赂罪的理解与适用》一文被评为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论文一等奖。
【座右铭】用阳光般的热情照亮工作的每一天
近日,抚顺中院干警又获得了一个荣誉,刑事第二审判庭员额法官曹阳被授予抚顺市直单位“岗位学雷锋 领航实好干”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近年来,作为抚顺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的一员,曹阳始终立足本职岗位,领航实好干,捍卫人民利益,诠释着新时代“雷锋式法官”的职业操守。
一、审理重大案件,论国法天理人情
曹阳经常会审理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其中不乏有省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她审理的某市委书记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一案,贪腐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的职务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她从法理和情理角度与被告人沟通,使被告人当庭对所有犯罪事实均予认可,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她审理的案件中,有的案件卷宗达80余册,且近60册为言辞证据,涉案金额达8000万元,被告人三十余人,有的案件最终撰写的一份法律文书就达200余页,有的案件涉及到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曹阳都能游刃有余,沉着应对,取得良好的审理效果。
二、耐心释法说理,摆事实案结事息
曹阳重视每一次接谈、提讯工作,用心感悟当事人之所想,用法劝解当事人之所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有的当事人上诉是因为不了解法律规定和刑事诉讼程序,曹阳就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当事人细致地解答;有的当事人上诉是因为对原审法院审判工作的不理解,曹阳就搬事实、讲道理,争取双方达成共识。通过真心、耐心、细心的沟通交流方式尽力化解矛盾、消除风险隐患。
三、关注民生福祉,办案展人性温度
曹阳始终相信,刑事审判是国家司法的雷霆之剑,但也可以充满人性和温情。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侵害案件中,她通过审理案件材料详细研讨案情,发现判处被告黄某有期徒刑二年的量刑存在一定的瑕疵,需要重新调查,审慎做出判断。后通过与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的多次商讨,向被告原在校辅导员询问其现实表现,与其家中沟通社会帮教条件等等,最终决定对被告改判免予刑事处罚。黄某被从看守所释放的时候,对社会充满了希望,对法律充满了感激之情。
四、投身扫黑除恶,善作为勇挑重担
近几年,曹阳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负责抚顺中院扫黑办的日常事务处理。从每一次会议、每一份文件、每一个数据,到向上汇报工作、向下督导检查、横向成员单位沟通,每一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中都能看到曹阳忙碌的身影。她多方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案例等审判资料,汇集成册,推荐给县区法院刑事审判人员,作为办案参考。为了更好的收集案件线索,她将本人的电话设为公开举报电话,定期统计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受理情况和审判情况,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台账,并按时间节点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法院报送。为了收集到更多的扫黑除恶犯罪线索,她和同事们一起,对近几年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逐一重新审查,刨根问底,寻根溯源。
五、律己廉洁奉公,爱生活热心阳光
曹阳同志始终依法公正审理案件,正确运用审判权,坚持廉洁司法,将党员政治素养、法官职业素养和“雷锋式法官”的要求有机结合运用到审判工作之中,依法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审判职责,确保司法公正。保持自身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这样办理的案件才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曹阳还热心于公益事业,她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市法院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活动,扶危济困,帮助他人,利用自身专业所长,尽自己的一份光和热。在市妇联、市人才市场联合开展的2019年“春风送岗位”女性就业专场的公益招聘会上,她义务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无论远方有何艰险,纵然前路满是荆棘。曹阳都会永远保持内心的强大,坚持向上的态度,展现微笑的脸庞,以积极阳光的心态面对每一天,脚踏实地、勤奋努力,谱一曲分外精彩的岁月之曲、法官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