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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法院基层尖兵|冯国宝:扎根基层 砥砺成长 不负青春 不负初心
作者:新抚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09 21:21:53 打印 字号: | |

人物介绍:冯国宝,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执行局副局长、信访办副主任。

冯国宝于2011年9月通过公务员考试到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历年工作中,从审理民事案件到主持信访工作,再到转任执行局副局长,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能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无私奉献。多年来,他一直珍惜自己的职业荣誉,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情况,高标准完成审判中心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初任法官

冯国宝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是一件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离婚初期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由于性别、经济条件等各种原因,双方约定时年4岁的婚生子归父亲抚养。事隔10年后,父亲的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逐渐感觉到抚养孩子力不从心。遂到法院起诉,请求把孩子的抚养关系变更为孩子的母亲。经过冯国宝与孩子母亲多次详细沟通,了解到她对孩子父亲仍心存怨恨。冯国宝从真正为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为切入点,多次与孩子母亲沟通,最终,她同意了孩子爸爸的诉讼请求。至此,该案件以双方均同意调解结案而圆满解决。

转任信访

2014年初,由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表现优秀,冯国宝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负责信访办的日常工作。信访办的工作可以说是法院所有部门中接触当事人最复杂的,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他都没有退缩,反而更加认真刻苦的投入到工作当中,以一颗真诚的心去面对工作当中遇到的每一个当事人,用业务水平和坚定的法律素养化解了一件件信访案件,让信访人能够平稳有序的参与到法院的工作当中,维持了良好的工作秩序。

陈某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原告,经法院审理,判令被告应当给付原告各项赔偿款10万余元,案经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陈某的母亲李某在案件审结之后多次到法院反应其家中的困难情况,冯国宝经过与公安机关、街道、社区等各个部门的多次沟通协调,搜集到了很多关于陈某的家庭情况。经了解,陈某身体一直不好,每年都需要花费大量医药费,甚至还因为身体的原因丢掉了工作,生活陷入了困境。冯国宝面对这样的情况,从法律角度耐心解答判决结果和后续赔偿问题,并且对陈某和李某的生活也给予了很多的照顾。最终,李某终于改变了拒绝赔偿的态度,答应尊重法律程序,尊重判决结果,同时又再次提出了陈某的生活困难问题。冯国宝经过查询,确定陈某的情形符合救助的条件,便积极为其办理了信访救助,数额虽然不多,但陈某对法院的工作表示相当满意。冯国宝又与相关部门联系,为符合条件的陈某尽快办理了低保手续,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陈某的生活困难,至此,该案件较为圆满的得到了解决。

在信访岗位上的七年里,冯国宝最大的感悟就是要改变事物认知的角度,从对方的思维出发,才能想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2020年初,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将冯国宝调整到执行局工作,全新的工作内容更加激发了他的斗志,也更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研究业务,经过大半年的时间,他完全适应了新的岗位,至今已收案100余件。

没有什么豪言壮语,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熟悉冯国宝的人对他的评价无外乎两个字:随和。但他自己心里知道,这种随和,不是毫无原则的勾兑,更不是随意摇摆的苟且,而是建立在坚守底线之上的灵活,是维护法律尊严的体现,是为人民服务的坚持,更是对共产主义信仰的不懈追求。

冯国宝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工作着,用自己的朴实以及对审判事业的执著追求,以“心底无私天地宽”的胸怀,承诺着他自己立下的“勤奋工作、清白做人”的人生信条,在审判事业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突出的业绩,书写着一代执着开拓进取,为司法事业奋斗的人民法官的精彩人生。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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