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抚顺法院在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召开诉讼服务中心营商环境现场会。全市两级法院立案庭庭长及东洲区人民法院主管领导参加会议。抚顺中院立案庭庭长苏青作了讲话,抚顺中院立案庭副庭长赵威主持会议。
会议共分为两个阶段。在观摩学习阶段,与会人员参观了东洲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在会议交流阶段,东洲区法院张庆利副院长详细介绍了该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情况,东洲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曹晓梅也对立案工作的经验与其他法院进行了交流。
张庆利副院长提出,应该将企业主体迎进来,把法律送出去。最近一段时间,东洲区法院组织员额法官进走访了辖区企业,并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还制定了《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书》,印发了《东洲区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设立了涉市场主体专门的“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并创新在公务用车张贴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标语,以各种方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会议上,全市法院立案庭庭长还各抒己见,介绍了各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
抚顺中院苏青庭长肯定了各县区法院立案庭的工作,并对立案庭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诉讼服务中心每一名工作人员对待当事人不仅要耐心热情,而且要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创新实践,发挥智慧法院跨域、调解等多平台作用,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二是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案件不迟延或拖延立案,畅通立案环境,构建人民满意的诉讼服务中心;三是结合74项质效评估指标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尽快完善工作,推广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各平台建设,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此次现场会结合法院立案工作特点,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要求,交流了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