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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抚顺法院热词: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记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作者:东洲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26 16:40:5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围绕“如何在保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不缺位,勇担当”这一课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强化制度建设、强化案件办理、强化案件管理、强化诉讼服务“四强化”提纲挈领,多重发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让“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良好是更高层次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干警心中

一是进行广泛动员和部署,将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任务内化于心。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张国清的批示精神。要求全院干警深刻领会省委张国清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和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全省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会精神和省法院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张学群院长在全省法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调度会上讲话精神。

二是利用党员活动日专题学习,充分调动党员岗位模范作用。院党总支将优化营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点,要求各支部进行专题党日学习,并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良好是更高层次的营商环境”为题进行专题讨论。

三是在办公楼内张贴和播放相关内容,营造营商环境良好工作氛围,督促干警提高政治站位、认知站位,深刻领会到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四是组织干警参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五十问”专题测试,进一步巩固干警对《条例》的理解和掌握,为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紧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各项诉讼权利

在民事审判方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设立速裁合议庭,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标的额不大的纠纷案件快速进行调解或审理,有效减轻民营企业的诉讼成本和诉讼负担;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推动人民法院和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机制衔接,强化涉民营企业纠纷诉前调解;精准掌握办案标准,对涉诉民营企业实行差异化司法处置,努力减少司法活动的负面影响。在刑事审判方面,树立科学刑事司法理念,严格区分民营企业经营者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依法妥善审理投资者、经营者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坚决防止将投资经营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以犯罪论处,鼓励企业家创业、创新,保障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在执行工作方面,对因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被执行人,注重规范财产处置规则,依法审慎适用保全、查封、冻结、扣押、拘留等措施。对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采取“放水养鱼”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尽力维持民营企业经营稳定。

——主动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监督,让优化营商环境不止是一句口号

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屏幕上滚动播放《辽宁政法干警营商环境“十个严禁”》;设立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举报信箱,在法院官方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邀请政协委员、民盟盟员视察诉讼服务中心,及时向政协委员介绍我院依托“一化两中心”建设探索的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做好源头把关,展现法院干警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 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良好精神风貌。

实行立案服务承诺制,主动开展“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承诺活动,公开承诺、有诺必践,营造优良的法院窗口形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先锋岗,强化党员奉献意识,激发党员工作热情,进而为其他干警做出表率;设立市场主体专门立案窗口,实施“容缺受理”,开通受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设立市场主体专门接待场所和院长接待室、判后答疑室,落实“一次性告知”,对企业办事、咨询等提供一站式服务。

——加大宣传力度, 凝聚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广泛共识

积极邀请民主与法制时报、辽宁法制报、抚顺晚报等具有影响力的媒体,实时让媒体记者了解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建设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切身感受到法院信息化建设对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便利。实时向媒体记者通报东洲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典型案例,直观展示东洲区法院为落实“六稳”“六保”所做的不懈努力、有益实践和显著成效,持续扩大宣传渠道,不断提高宣传影响,《民主与法制时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对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了专题报道。在法院公务用车后风挡玻璃上张贴“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标语,让公务车辆在执法办案的同时成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流动宣传车”。

——真心实意为民营企业服务,与辖区企业搭建沟通桥梁

制定出台了《东洲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东洲区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法院工作和区域经济发展实际,细化对民营企业保护举措,特别是今年疫情以来,助力民营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没有因疫情影响涉诉企业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组织全体员额法官深入全区30 多家民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民营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征求企业意见。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并结合实际工作中对近几年涉企案件中所反映出的各类问题进行统计分析,为企业精心制作了《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五十条》手册,积极帮助企业构筑预防纠纷和防范风险的机制。召开“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邀请辖区16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参与座谈。建立“东洲区法院企业法律服务群”,线上做好对辖区企业的法律宣传及司法服务,搜集企业相关意见建议,更好地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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