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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第一个人民警察节|抚顺法院司法警察“讲初心故事”
作者:抚顺中院  发布时间:2021-01-08 17:09:10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月7日,为迎接第一个人民警察节,全面展示抚顺法院司法警察风采,激励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奋发有为,抚顺中院法警支队组织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以“那一年,我成为了司法警察”为主题,开展“讲初心故事”交流活动。来自全市八家法院的司法警察通过他们的故事,展现了无数扎根基层、用实际行动弘扬甘愿吃苦、乐于奉献的新时代司法警察职业精神。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押解罪犯,严守职责;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值守法庭,维护秩序;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安保执勤,一丝不苟;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协助执行,雷霆出击。 审判法庭、执行现场、诉讼服务中心常见他们的身影,押解、值庭、看管、送达、安保、协助执行是他们的职责。他们甘当绿叶,甘做配角,他们就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张相国:赤诚门神

他叫张相国,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司法警察,于1998年加入了司法警察队伍。2004年开始,法警支队安排他负责法院的安保工作,这上一干就是17年。每天早上,他7点前就来到单位,安检中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消除了安全隐患,值守中细心仔细,避免了一次又一次的哄闹法庭、冲击法院机关的事件发生。

2015年5月的一天,一位女当事人因对法院工作的误解,加上个人思想上的迷茫,产生了轻生的念头,悄悄顺着楼前正在施工的脚手架上爬了上去,准备跳下,得到消息的张相国立即赶到脚手架前,不顾个人安危向上爬,一边爬一边叮嘱当事人注意安全。直至女当事人停了下来,张相国距她一米多远的地方耐心劝说,最后与闻讯赶来的消防人员积极配合,成功将轻生者解救下来。

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不计较个人得失,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从警20多年来,他用热血忠诚默默地书写着自己平淡而精彩的人生!

于春国:使命担当

他叫于春国,是望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于2007年12月加入司法警察队伍。

2020年6月,他带领队员配合刑事审判庭审理一起涉黑案件,按照疫情防控需要,他们全身着防护服,佩戴口罩、护目镜,克服了天气的炎热,坚持了一整天的开庭审理,汗水湿透了衣背,晚上仍不辞辛苦,进行看守,一夜未曾合眼。第二天又驱车百余里将六名犯罪嫌疑人送回在押看守所。

在他的带领下,望花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是一个团结、向上、努力、进取的集体。不忘从警初心,牢记执法使命,是他的无悔选择。

黄文旭:贴心卫士

他叫黄文旭,是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一名司法警察,于2010年加入了司法警察队伍。

他的工作平凡而重要,因为作为法院的第一道门,他经常会遇到当事人询问各类问题,无论是否职责范围,他都会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尽力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一天午休的时候,一位八十多岁老大爷,拿出一份六十年代判决书要求申请再审,因为还未到工作时间,他首先凭借平时积累的法律常识做了简单的解释工作,看到老大爷还是将信将疑,他又迅速联系到立案庭法官进行接待,老大爷最后终于明白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对他们的热情接待非常满意,临走时不断的说着感谢的话。

作为安检执勤的法警,同样是法院的一扇窗口,不仅要履行好法警职责,也要注重法律业务学习,做好释法明理工作。

李承致:勇担重任

他叫李承致,是新抚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他在2011年加入了司法警察队伍。

2017年,新抚区法院刑事庭受理一起涉外刑事案件,被告人系外国人,庭审前被查出患有高度传染性疾病,这让庭审押解看护工作增加了难度。李承致主动提出承担患病被告人的押解看护工作,在他正式接到工作任务的第一时间将已经怀孕8个月的妻子送回了娘家。院领导在了解情况后再次询问他的意见,他表示会坚决完成任务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押解、看护工作预案以示决心。最终,涉外案件顺利开庭,被告人及代理人对庭审看护押解工作高度认可。

临危不乱敢当重责,倾力无私价值奉献,他,大勇无言,用行为践行铮铮入警誓言。

齐书清:抗灾先锋

他叫齐书清,是抚顺县人民法院的一名司法警察,在2013年加入了司法警察队伍。

2013年8月,刚刚入警的他参加了抗洪救灾的任务,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走进灾害现场执行救援任务,连续几天,他都在一线抗灾,冒着雨,在积水中,搬沙袋、抬木板、转移车辆。虽然每天都很辛苦,他的手脚磨起泡、皮肤也被晒伤,但却丝毫没有退缩的想法。随着水位的上升,值班预警制度进一步加强,他坚持顶在抗洪一线,常常是连续奋战十多个小时得不到休息时间,饿了吃口泡面,渴了喝口矿泉水。  

灾难面前方显真本色,打得了硬战,经得起考验,更要有着对法院事业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最重要的是,危难时刻,他知道作为人民警察,就应该冲在最前面。

吕环宇:岗位尖兵

他叫吕环宇,是东洲区人民法院的一名司法警察,在2015年加入了司法警察队伍。

2016年东洲区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达执行文书,但因被执行人百般抵赖,甚至于抗拒法院的合法传唤。法院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张某某仍就无动于衷,东躲西藏。后东洲区法院执行局利用凌晨时间发起突击行动,他参与其中,冲锋在前,第一个冲进屋内控制了被执行人,最终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期间由于农村地形复杂,车辆难以通行,加之急于将被执行人控制,他不幸扭伤了左脚,后去医院检查为踝关节骨折。受伤后,他只休息了很短时间,就回到了工作岗位上。

警服穿在身上,他就是一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对于这抹藏蓝色的热爱,要用一生去书写。

姜金雨:身载爱心

他叫姜金雨,是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一名司法警察,于2016年加入司法警察队伍。

2016年的一个下午,一位下肢瘫痪的当事人被他的妻子抬到法院后留在了接待大厅。姜金雨第一时间对当事人进行宽慰,还为他买来食物和水。在无法与其家人联系的情况下,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姜金雨将他抬上警车,送他回家。凌晨1点,到了当事人家,但当事人的妻子拒绝开门,姜金雨站在寒风中苦口婆心地劝导,从夫妻感情说到现实道义,从法理说到人情,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劝说,终于帮助当事人回到了家中。

作为头顶神圣警徽的司法警察,既要以威武的雄姿给全院提供安全保卫,又要以微风细水般的关爱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唯有这样,才能让警徽闪亮,给天平添光。

于海冬:护航执行

他叫于海冬,是顺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名司法警察,在2014年加入司法警察队伍。

2016-2018年,因工作需要,他被安排到执行局,主要负责协助执行工作。那三年,他不辞辛苦,放弃双休日,连续作战,满负荷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寻找被执行人。他从头学起,积累执行经验,了解执行方法、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018年5月的一天,他参加对多名被执行人的统一行动,共拘传8人,案件和解2件,对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4人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他做到了学以致用,保证执行工作的程序和实际操作不违法,遇到难缠的当事人,也能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从“情、理、法”多角度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

作为司法警察,他做到了闻令而动,能大硬仗。作为执行干警,他做到了能屈能伸,高效执行。

这就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他们不参与审理,但威严紧张的庭审现场,总有他们的挺拔身影;他们不参与评判,但追随正义的崎岖路途,始终有他们的矫健英姿。突发情况时,他们也能第一时间冲在最前面,他们是新时代的司法警察,佩戴者闪闪发亮的国徽,践行着法律赋予的光荣职责。警察节,送上祝福,节日快乐!警察节,守护公平,祈愿平安!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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