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抚顺中院贯彻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动员部署暨“三个不用找关系”措施落实情况调度会精神
作者:抚顺中院 宣教科  发布时间:2021-01-19 10:42:55 打印 字号: | |

1月15日,抚顺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迅速传达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动员部署暨“三个不用找关系”措施落实情况调度会精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就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法院会议精神,会议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迅速学习传达,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要及时组织各部门、各支部认真学习会议精神,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名干警。进一步加强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教育培训,认真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专题讨论,要做到节前有安排,节后持续推动。及时向市委报告省法院会议精神、2020年以来市法院在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贯彻落实。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根据省法院的会议精神、结合市法院在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三个不用找关系”的工作部署、工作安排及工作打算,形成贯穿全年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实施意见。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一次全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动员部署会。

三是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水平。诉讼服务工作再提升。要盯紧评估指标,确保在全省法院领先位次。创新工作思路,最大化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最大化提升服务群众的感受。审判管理水平再加强。要对全市法院2020年度发改案件进行评查,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调度,对判后答疑工作进行倒查。反映问题渠道再规范。要进一步规范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建立健全群众来信回复、督办机制,做到回复有时限、给群众有反馈,时时掌握办理进度,把群众来信办理作为实实在在的事。

四是做好统筹结合,带动整体工作。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落实两会精神相结合。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大局工作相结合,要落实好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切实为抚顺十四五规划实施提供优质的法律保障和服务。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随时及时调整各项工作安排和部署,窗口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当前主要是做好年终总结、评先选优以及教育整顿的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宣教科
  •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113006    办公电话:024-57719303    诉讼服务热线(查询案件、联系法官):12368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24-57719329    举报网站:http://jubao.court.gov.cn
  •           交通:乘808、33、19、605路到将军商场下车即可

  • 您是第位访客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